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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应对危机的组织体系行之有效

2007-10-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巴黎记者宋斌 我有话说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影响和威胁民众生活的社会和自然危机也不时出现,前年爆发的印度洋海啸和2003年西欧地区出现的酷暑至今仍然令人难忘。“不断健全预防机制,有效应对各类危机,法国政府为此已经迈出了重要一步。”法国政府部际信息处危机联络部主任伊沃内先生日前向本报记者表示,2003年酷暑后,法国政府着手考虑

修补和完善反应迅速、行之有效的国家应对危机组织体系,现已初具规模,有待实践的检验。

伊沃内表示,法国于2004年开始起草一个有关民事安全现代化的法律,名为“民事安全回应结构”的法律文本从此应运而生,并在去年最终完善和统一了全国范围内涉及不同领域和名称各异的应对危机措施。根据该法律,新的应对危机体系主要分为中央、地方和地区间合作3个层面。总理是该体系的总负责人,通过内阁会议制定国家总体危机预案,指挥地方的应对行动和地区间的合作。通过充分调研,国家为此确定了涉及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食品安全、疫病传播和恐怖活动等在内的30项主要具体风险类别,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和计划。

“在防范和应对危机中,约有80%的大量工作是在危机发生前完成的。”伊沃内表示,加强对国民的教育、培训其危机意识、增加政府为民服务政策的透明度,了解民意和社会各界愿望、采取有效手段达到政府与民众的沟通等都是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应在危机发生前需从事的预防事务;危机发生后,政府应该及时统一发布消息,迅速通报政府解决危机的现场行动和后续解决方案,建议国民正确理解和适时配合政府行动,并在事后解释危机发生的原因和所造成的损失等。“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平息社会面的不安和树立政府的威望、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伊沃内的介绍,共有120多名公务员的法国政府部际信息处直属总理府管辖,拥有实时分析、战略配合和宣传设计等三大内部组织结构,是政府科学施政和应对危机的重要支柱之一。其任务是分析民意和社会舆论的变化,向民选代表、新闻机构和公众传播政府信息,承担宣传政府拟实施的符合国家总体利益的施政计划以及负责联络相关地方政府和机构等任务。另外,其在为公共行政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调相关政策,特别是配合政府重要活动方面还发挥重要作用。

伊沃内解释,该处的前身最早为30年前组建的政府信息与传播处,尽管经过几次更名,但该机构曾在欧盟建设和国家重大事件中发挥了为政府充当参谋的作用。其负责出版《政府月刊》、拥有10多个网站,平均每年进行近500次民意测验、20多个专项调研以及配合完成政府施政宣传活动近80场。(本报巴黎10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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