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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就宪法改革进行全民公决

2007-10-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阿拉木图记者郭学良 我有话说

21日,吉尔吉斯斯坦全国选民走向各投票站,就巴基耶夫总统提出的宪法及选举法草案进行表决。这是吉独立以来就宪法问题进行的第四次全民公决。巴基耶夫总统当天向媒体表示,吉宪法之争已经两年,此次全民公决将给这场争论划上句号。

1993年5月5日,吉议会通过独立后第一部宪法,此后曾于1996年、1998年和2003年3次

通过全民公决对宪法进行了修改。2006年11月和12月吉议会还两次修改了宪法。近两年来,吉宪法会议曾制定几种国家基本法方案――总统―议会制、议会―总统制和总统制,但未能就一种方案达成协议,围绕宪法的争论一直不断。

吉原为总统―议会制。巴基耶夫2005年8月就任总统后,吉一些政治力量开始要求扩大议会的权力,实行议会制国家管理形式。根据吉当局和反对派达成的共识,去年11月8日吉议会召开紧急会议,通过了巴基耶夫总统提交的新宪法草案。新宪法将吉国体由总统―议会制改为议会―总统制。同时,新宪法还规定,在2010年前吉不改变现行政治体制框架,现任总统任期也将正常结束。

新宪法虽扩大了议会的权力,但议会和政府之间的矛盾并未解决。前总理库洛夫认为,新宪法对过渡时期行政部门负责人的任命等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他坚决反对。就在该新宪法通过40天后,去年12月19日,库洛夫及其领导的内阁宣布集体辞职,他希望通过此举推动议会改革。考虑到当时的局势,总统巴基耶夫要求议会重新修改宪法。12月30日,几经磋商和修改的新宪法草案终于在议会再次获得通过。新宪法加强了总统的权力,议会和政府的权力则有所削弱。巴基耶夫总统总算长嘘了一口气。

然而,反对派对该新宪法仍不满意。今年4月11日,由前总理库洛夫领导的“为了美好未来”反对派联合阵线在比什凯克举行大规模群众集会,要求提前举行总统选举和进行宪法改革。

今年9月中旬,宪法法院作出决定,取消现行宪法,恢复2003年版宪法。宪法法院称,2003年版宪法是经过全民公决的,根据吉立法,只有经过全民公决才能修改或取消宪法。而现行的、未经全民公决的宪法意味着议会违反了宪法。

9月19日,巴基耶夫总统签署命令,决定10月21日就新的宪法和选举法草案进行全民公决。巴基耶夫说,必须承认宪法法院决定的合法性,任何人也不许违背法律。他认为,近两年来,宪法成了各派政治力量斗争的牺牲品,要求修宪不是为了完善宪法,而是为了争权夺利。

(本报阿拉木图10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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