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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难”亲历记

2007-10-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华社记者朱立毅 我有话说

这是一个平常的工作日。清晨,新华社记者跟随德清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目睹了基层法院的执行行动。赡养纠纷,标的3000多元;货款纠纷,标的近6000元;贷款纠纷,标的几万元……虽然涉案金额并不大,但法院的执行繁琐而又艰难。

凌晨5时,浙北山间弥漫着浓重的雾气,一切都在睡梦之中,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的一组执行干

警驱车行进在崎岖的山路上。这是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筏头乡兰树坑村78岁的侯爱珍老人无奈地通过法院,向自己的儿子讨要生活费。

这起赡养纠纷案件从1997年判决后,老人的其他三个儿子都在法官的劝导之下陆续向老母亲支付了生活费,只有小儿子钱一象一直对抗法院的执行。“老人的生活费每年支付一次,每年我们都要对钱一象进行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庭法官鲍林峰说。

钱一象是个令人头痛的被执行人。为了两年1200元的赡养费,以及老人2600多元的医药费,执行人员已登门七八次,他们不仅苦口婆心地规劝,还请来了镇里的调解干部,但钱一象态度蛮横,法官往往说不了几句话就被赶了出来,有一次,钱一象甚至举起了菜刀。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决定对钱一象强制执行,如果他仍拒不履行,就将对其拘留。根据经验,钱一象有可能采取暴力,于是法院安排了几名身强力壮的法警;行动前,法院又了解到钱一象每天清晨约6时出门干活,直到深夜才回家,因此执行必须在一早进行。

5时20分,执行干警的车队在距离钱一象家100多米远的山间小道上停了下来,大家抬头一看,钱家亮着灯光。“难道是钱一象知道了执行行动?或者他已经出门?”法院执行局教导员吴世敏顾不上多想,立即带领几名年轻的法警冲向钱家。

没想到钱家大门敞开,执行干警一进门迎面撞上了钱一象,没等他缓过神来,法警们迅速将其制服,并给他戴上了手铐。原来,当时钱一象刚刚起床,听到门外有动静,他准备出门看看,不料正撞上前来执行的干警。由于他仍拒绝支付赡养费,法官决定带他回法院。

5时40分,当东方刚刚泛白时,法院的干警们又奔赴武康镇下柏村。在下柏村承包了鱼塘的钱根连欠下了一家饲料公司5900元的饲料款,可是钱根连却认为饲料质量存在问题,一直拒绝付款。

今年7月,饲料公司在取得胜诉判决后,向法院提出执行货款的申请。法官们几次上门,并告诉钱根连可以就饲料的质量问题起诉,但货款必须支付。钱根连仍拒付货款。

当执行队伍沿着泥泞的小道来到钱根连的鱼塘时,钱根连已在鱼塘里干活。见到法官再次出现,他又开始辩解:“不是我不付钱,是饲料有问题!”法官只能正告他:“我们早就告诉你,如果饲料质量有问题,你可以打官司,但这和付货款是两码事,货款你必须付清。”

见钱根连仍无动于衷,法官便告诉他,饲料公司的负责人也正在法院,如果他觉得有什么委曲,双方可以协商,法院也可以调解。在法官的劝说下,钱根连最终同意去法院与饲料公司负责人协商。6时20分,钱根连和法官一起坐上了一辆回法院的警车。

另一路执行队伍继续行动。6时45分,执行干警赶到洛舍镇,这是当地信用社提出申请,要求村民沈水龙归还借款,不料赶到沈家时,沈水龙已经出门办事,大家扑了个空。在接下来的几个案件中,被执行人或已出门干活,或是下落不明,执行的最佳时机已经过去。

“法院执行面临着‘人难寻、物难找’的困境,一些被执行人能躲则躲,能逃则逃,我们的执行行动常常繁琐而又艰难。”德清县人民法院院长赵震说,“但只有几万块、几千块,甚至几百块的法院判决得以履行,司法权威才能树立,和谐司法才能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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