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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信息、激励与机制设计理论

2007-10-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峰 我有话说

瑞典皇家科学院将2007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美国经济学家赫维茨(LeonidHurwicz)、马斯金(EricS.Maskin)和迈尔森(RogerB.Myerson),以表彰他们为经济机制设计理论所奠定的基础。诺奖花落机制设计理论,对于经济学人来说并不感到陌生,因为这一理论已进入教科书多年,机制设计、激励相容等概念早已为国内外

学者所熟知。正如拉丰和马赫蒂摩所言,今天的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研究激励问题的学科,如何设计机制为经济主体提供合理的激励已成为当代经济学的核心主题。

传统的经济分析从既定的市场机制出发考虑资源的最优配置,所讨论的核心问题,是看市场机制能否达到效率最大化目标;如果不能达到,那么何种经济条件能够保证它达到。传统的经济分析证明了,在非常严格的条件下,市场机制能够保证效率最大化。然而,现实世界总不是完美的,市场竞争不一定充分、信息也往往是不完全的,社会当中存在着大量的非市场机制;并且各种经济机制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对于处于经济、社会制度转型中的国家来说更是如此。是否还存在着其他更好的经济机制,可以实现效率最大化乃至社会公平等既定目标?如果存在这样的机制,如何将其设计出来?这些问题的提出,成为推动机制设计理论产生的重要动因。

起源于赫维茨的开创性工作,并经由马斯金、迈尔森等人进一步发展的机制设计理论深化了传统的经济分析,它不再将经济机制视为既定的,转而考虑在既定的社会价值目标下,能否并且怎样设计出某个经济机制,使经济活动参与者的个体利益和设计者的既定目标相一致。在更为一般性的条件下,机制设计理论讨论了信息不完全带来的信息无效和激励不足问题。在信息不完全、决策分散化、自愿选择和交换条件下,机制设计理论考虑了如何设计出一套经济机制,避免信息不完全所带来的资源配置损失,实现资源最优化利用等既定社会目标的理论。该理论旨在说明,即使在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实现效率最大化目标时,社会仍能通过选择某种其他经济机制来达到既定的社会目标。

在这一理论看来,信息无效和激励不足两个问题在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经济环境之中都广泛存在。在私人物品的环境下,赫维茨提出的“不可能定理”表明,不存在任何机制既能使每个人真实透露其个体信息,又能实现帕累托最优。也就是说,私人信息会阻碍帕累托最优的实现。这个定理告诉我们,即使在私人物品的经济环境下,市场机制本身也面临信息无效和激励不足问题,它一般而言并不能保证达到效率最大化。在公共物品的环境下,信息无效和激励不足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免费搭车”和“说假话”现象就会盛行。萨缪尔森认为,“说假话”这种不真实显示自己偏好的策略,将使人们没有激励“说真话”,真实显示偏好策略不能成为占优的均衡策略,从而没有什么经济机制能够保证公共产品的有效实现。

由于在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经济环境下,经典的帕累托最优与自愿参与、自由交易不相容,于是传统意义上的帕累托效率概念就被机制设计理论提出的“激励效率”概念所取代。在新的效率标准下,赫维茨率先定义了这样一个机制,其中信息的交流通过参与主体或通过“信息中心”进行,信息中心根据所收到的不同信息组合产生不同结果,预先设计的不同分配机制决定不同社会状态的产出。由此,市场机制和其他经济机制下的信息交流成本得到了比较,有助于说明针对自利的个体应采取何种激励机制以使其透露信息。赫维茨在提出“不可能定理”的同时发展出了“激励相容”的概念,即,如果某个机制使得真实显示偏好策略成为占优的均衡策略,那么这一机制就是激励相容的。除此之外,他还考虑了参与约束,它要求所设计的机制不能使任何参与主体的福利水平降低。如果某个机制能使经济主体在面临参与约束时达到总体福利水平最大化,就达到了激励效率。

在赫维茨的理论框架启发下,“显示原理”和“执行理论”的提出使机制设计理论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显示原理简化了对机制设计问题的分析,使得在寻找最优机制时可将注意力集中于由少量机制组成的亚类,这些亚类中的机制满足赫维茨的激励相容条件。只要找到其中的“直接机制”,将其还原为现实的机制,就可以使“说真话”成为均衡的结果,从而解决那些难以处理的机制设计问题。显示原理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吉巴德提出,马斯金等人将之扩展为标准的贝叶斯纳什均衡概念,迈尔森进一步将其一般化,并应用于一些具体的经济问题,如拍卖和规制。但在许多情况下,直接机制往往存在着多重均衡。能否设计出某个机制保证这些均衡都是最优均衡就成为有待解决的问题。马斯金提出的执行理论解决了这一问题,该理论已成为现代机制设计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公共选择理论与不完全契约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总之,机制设计理论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信息成本问题。任何机制的设计和执行都需要信息传递,而信息传递是需要花费成本的,因此,对于制度设计者来说,信息空间的维数越少越好。理论所设计的机制需要较少的关于消费者、生产者以及其他经济活动参与者的信息和信息运行成本。机制设计理论一方面认为,在达到效率最大化目标上,没有什么经济机制能够比市场机制具有更少的信息维度,即市场机制有着所需信息量较少的优势;另一方面它又认为,即使对于私人物品的社会,通过机制设计所实现的效率最大化都可以和通过竞争市场机制所实现的配置一样好,故而机制设计对于弥补市场缺陷有着很大的帮助。因此,当市场机制能够解决资源最优配置问题时,应该让市场来解决;在市场无能为力的情况下,需要设计其他一些机制来补充市场机制的失灵。这个结论,对于我国为什么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一个理论说明。

二是激励相容问题。当信息不完全并且直接控制不可能或不恰当时,可以考虑采用分散化决策的方式来进行资源配置或作出社会决策。在制度或规则的制订者不能了解所有个体信息的情况下,所要制定的机制要能够给每个参与者以激励,使参与者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达到机制所制定的目标。即,所设计的机制要保证使各个参与者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能够达到设计者所设定的整体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在为实现某一社会目标进行机制设计时,首先要使这个机制满足经济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如果人们不积极参与某个机制提供的博弈,那么这一机制设计的绩效就要相应降低;其次,它要满足激励相容约束,促使经济主体的自利行为自愿实现制度的目标。这一理论结论,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制度安排的构建和经济政策效率的提高,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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