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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注重环保

2007-11-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翼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9日电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日前全文公布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新目录从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新目录的一大特点。

根据新目录,国家将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外商投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就

此新增了相关鼓励类条目。对我国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不再鼓励外商投资。一些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不再允许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外资项目准入。

在制造业领域,将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等产业。同时,对一些国内已经掌握成熟技术、具备较强生产能力的传统制造业不再鼓励外商投资,明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条目适用于外商投资项目。服务业领域,《目录》增加“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内容,并减少原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

另外,针对我国贸易顺差过大、外汇储备快速增加等新形势,新目录不再继续实施单纯鼓励出口的导向政策。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持谨慎开放的态度,适当调整相关条目,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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