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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电信巨头终结“不竞争协议”

2007-11-1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中国网通和中国电信持续了一年的“西线无战事”状况极有可能在明年终结。据报道,10月中旬,南方网通21省市负责人在广州召开会议,明确2008年不再同中国电信续签《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合作协议》,并部署了明年在南方21省市业务的拓展工作。这意味着两大电信巨头签署的“双方停止在非主导区域的

所有项目投资”协议正式终结。

“电信网通停止固话竞争”曾经是一条引起社会轰动的重大新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质疑。毫无疑问,互不竞争协议签署后,形成了南北寡头分治的局面。不管电信两巨头有多么堂皇的理由,但是,没有竞争终究不是中国电信市场的最佳选择,这已违背了当初电信南北分拆的初衷。签署互不竞争协议是明显的合谋垄断行为,必将导致价格失真、管理低效、服务品质低下等诸多弊端,最终损害公共利益。

遗憾的是,尽管有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对,有法律专家的积极“上书”,但这一垄断协议的实施并未受到任何实质性的阻拦。与此后的方便面企业开会集体涨价事件的处理结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现在,这一协议却自动“无疾而终”,这是市场竞争的胜利吗?我们该如何看待?

在我看来,这决非真正的市场竞争的胜利,因为无论是当初签署互不竞争协议,还是今天终结这一协议,归根结底只是垄断的不同表现形式和不同表现程度而已,电信市场本质上的两家分治格局目前不可能被打破。进入大门的关闭让异质参与者没有进入的机会,这决定了电信巨头之间的竞争更多只能是一种同质化的虚伪竞争。因此,电信和网通之间,重新签署新的垄断协议并不比终结一个垄断协议更难。

更重要的是,垄断协议的终结既不是出于监管部门的依法干涉,也不是出于垄断者对法律法规的敬畏,因而它不是法律的胜利,也不是舆论的胜利,更不是消费者的胜利,这使得垄断协议的终结不具有任何深层的实质价值。相反,监管的不力和法律的失尊会让垄断行为更加伸缩自如。

当然,消费者终究还是欢迎电信巨头终结互不竞争协议的,而消费者更加期待的是中国电信市场真正的充分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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