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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2008年度《光明日报》订阅工作

2007-11-1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切实做好2008年度《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杂志的订阅工作。

通知指出,《光明日报》是立足知识界、面向全社会,以教育、科技、文化、理论为宣传重点的中央级党

报,是党团结知识分子的纽带和桥梁。多年来,《光明日报》在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好《光明日报》的发行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通知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充分认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杂志发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将两报一刊列入重点征订计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协调,抓好落实,确保本地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2008年的订阅数在2007年的基础上稳中有升。

二、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及所属系(院、室),城镇中小学校和有条件的农村小学,都应订阅《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求是》杂志。各高校要把两份报纸订阅到学生班级,有条件的要订阅到学生宿舍,同时在校内广泛建立《人民日报》、《光明日报》阅报栏;县以上各中等学校(含普通中学、中专、职高)要积极组织订阅,至少各订阅一份以上。

三、各地各校要积极与社会各界联系,动员社会力量参加“文化扶贫”活动,为学校出资订阅《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求是》杂志。

四、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上述精神通知本地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并明确提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订阅经费的落实,切实做好2008年《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杂志的订阅工作。

通知还要求,在2008年1月31日前,各部属高校要将订阅《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订阅数和校内阅报栏数报教育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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