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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报纸《社会新闻报》被依法取缔

2007-11-1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王大庆从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打着境外报纸旗号在内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非法报纸《社会新闻报》日前被依法取缔,涉案假记者高扬、何桂英已被依法逮捕。

2007年6月16日、7月16日、8月16日,一份名为香港《社会新闻报》的报纸连续三期对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法

案件进行报道,对法院依法办案横加指责。自称该报社长、首席记者的高扬还策划、组织、指使一些不明真相人员多次闹事,这引起当地公安、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在今年7至9月间,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员先后到新闻出版总署、中国图书进出口深圳公司、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和税务署等单位核查,查明《社会新闻报》为非法报纸,高扬系假记者。

8月20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致函营口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经查,高扬系四川省达县人,初中毕业,2004年到北京务工,自任社会新闻报社社长、首席记者;何桂英系与高扬同居关系,四川省通江县人,高中毕业,2002年到北京务工,为该非法报纸编委会成员、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二人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租住地为《社会新闻报》的非法经营场所。

9月20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社会新闻报》第四期报纸已经印刷完毕,将通过长途客车运到营口。营口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迅速采取行动,在北京市朝阳区警方配合下分别将高扬、何桂英抓获。经讯问,高扬承认自己是假记者,所谓《社会新闻报》也是非法出版、印刷、发行的假报纸。

目前,营口市警方初步认定,高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不明真相的当事人钱财,涉嫌诈骗罪;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发行多期非法出版物,每期发行数千份,涉嫌非法经营罪;策划、组织、指挥并参加不明真相的当事人聚众闹事,情节严重,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该案有关问题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最近一个时期,假报刊、假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炮制假报刊、假新闻的假记者、假记者站更是为公众痛恨。为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社会公众利益,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从8月初到10月底部署开展了整治“四假(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又发出紧急通知,进一步深入开展整治“四假”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持续到明年3月底。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出版活动和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假新闻,全国“扫黄打非”办举报热线电话是010-65212870、65233456,网上举报请登录中国扫黄打非网www.shdf.gov.cn。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举报有功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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