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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阔前景

2007-11-2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历史进程中,必须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清醒认识新世纪新阶段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

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始终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把未来新社会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后来列宁把“共产主义在经济上成熟程度的两个阶段”概括为“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过去,在社会主义的问题上有一个重大的失误,就是人们在长时间内把社会主义社会看得比较短暂,认为向共产主义过渡并不是遥远将来的事情。我们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问题上,也曾有过这种不清醒的认识并反映到实践上。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深刻认识我国国情和所处的历史阶段,是我们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正确认识中国国情,是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胜利的一条重要经验。毛泽东同志指出:“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依据。”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表明,革命和建设事业顺利推进,就是因为我们党正确认识了中国国情;革命和建设出现失误甚至是严重挫折,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脱离了中国的国情。邓小平同志说过,20年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一条最重要的原则,搞社会主义一定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并强调“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这就是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我们解决种种矛盾,澄清种种疑惑,关键在于对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有统一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胡锦涛同志把正确认识国情和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紧密结合起来,指出正确认识国情,按照国情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开展工作,是坚持求真务实的根本依据。因而,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首先就要不断地求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之真,务坚持长期艰苦奋斗之实。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国最大的国情,也是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中国国情得出的科学结论。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又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很长历史过程中的初始阶段。因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指出了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又指明了社会主义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既是一个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不可超越的必经阶段,又是一个社会主义还不发达、要经历很长时间的长期阶段。对于这个阶段,必须始终牢记、清醒把握。

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是我们党得以不断推进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的基本立足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科学判断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世界发展趋势和时代发展特点的基础上,不断开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形成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发展的新阶段新要求,提出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前进。实践表明,只有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才能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始终坚持通过改革开放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才能坚持党的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的辩证统一,制定出符合人民利益和实践要求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主要特征

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就必须清醒认识和科学把握这一基本国情的主要特征。对此,我们既要从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层面去认识,又要从历史和现实等诸多因素和条件去把握。第一,在社会主要矛盾问题上,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同时,社会公共品的供给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在加大。第二,在经济建设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实现了由温饱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但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人口多、底子薄、资源缺乏问题仍然突出。第三,在政治建设上,我们已经建立了以人民民主专政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但民主法制还不够健全,社会不公、贪污腐败等问题仍然存在。第四,在文化建设上,我们已经确立和巩固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思想还有广泛影响,同时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第五,在社会建设上,人民群众的基本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权利得到维护;但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仍然突出,社会组织形式、就业结构、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第六,在改革发展进程上,我们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体制创新进入攻坚阶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正在进一步触及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主要特征,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我们要在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主要特征的基础上,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社会主义作为漫长的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已经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成为具有丰富内涵的客观事实。这一客观事实表明,社会主义社会的产生和发展,不仅是历史的必然,更是历史前进的方向。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阔步前进,生动昭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具有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建设社会主义不可能有普遍的模式和统一的途径,社会主义的生命力恰恰就在于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本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走符合本国国情的道路。这一客观事实还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正在得到更大程度和更高水平的实践。我们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为发展社会主义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我们通过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让公平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当前,各种文明和制度在相互碰撞,不同社会思潮在相互激荡,我们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特征表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鲜明的不平衡特征。一方面,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已经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伟大成就;另一方面,社会主义还处于不发达阶段,既包括生产力不发达,又包括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够完善。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牢牢把握这种不平衡性,一方面,要看到光辉的前景,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另一方面,又要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国基本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坚定性,提高想问题、办事情决不可脱离实际的自觉性,清醒而又顽强地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而扎实奋斗、不懈奋斗。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据此,从社会主义还不发达的初级阶段实际出发,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必须认识和把握好两大任务:一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大地增加全社会的物质财富;二是逐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促进社会和谐。其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要求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当前,我国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现期”,面临着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必须围绕上述两大任务,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增强发展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的发展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对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全党同志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科学分析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我国各项事业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不断增强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增强发展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不断开拓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途径和新局面。

在发展的根本方向上,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在发展的指导思想上,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思想提出的,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兼顾,切实把经济社会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在发展的基本路线上,要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我们的事业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考验、顺利达到目标的最可靠的保证。要坚持把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更深刻、更自觉地把握经济发展规律,转变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创新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

在发展的战略目标上,要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坚持共同建设、共同享有,把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上。要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培育文明风尚,大力推进文化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我国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在发展的组织保证上,要始终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坚持推动全党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全面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全党同志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执笔:梁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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