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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慎重择业 企业需留人留心

2007-11-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练玉春 我有话说

应届毕业生小刘为了能顺利留京,选择了一家允诺为他解决北京户口的单位。然而,工作不久后小刘很快就发现这家单位与自己的期望有着很大的差距,不禁对最初的选择大为后悔。然而,他提出辞职时,领导却说:“当初签约要工作满5年,如果毁约,你是要按协议交7万元违约金的。”5年无疑是难以坚守的,而7万元的高额违约

金更是刚毕业的小刘所不能承受的。小刘不禁进退两难。盲目择业落户需谨慎

据估算,每年北京都有数以十万计的大学生毕业,而进京或留京指标只有1.5万个左右,其中对于岗位待遇、工作性质不满意的比例约占30%,也就是说,每年约有4500人正在品尝因盲目追求落户而带来的择业苦果。这些被戏称为“落户族”的应届毕业生们面临的最大难题也都如小刘一样,夹在青春流逝与巨额违约金之间去留两难。

针对应届毕业生因盲目择业,受制于违约金导致的种种问题,近几年来,法律界出现了“辞职设计”的服务项目。

早在2003年就开始接手处理类似离职委托的刘昊斌律师认为,从迄今接触的案例中,大量的案例表明:因受骗和盲目就业导致的“离职难”完全可以得到妥善解决。不少毕业生通过法律援助,不但保护了自己的合法利益和劳动自由,还追回了因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但令人担心的是,类似的离职纠纷正呈逐年递增态势,冰山之下潜藏着巨大的就业危机。企业留人重在留心

“辞职设计”在帮助众多毕业生实现自己的“离职梦”的同时,也引起了一些用人单位的不满。不少单位纷纷指责:辞职设计间接导致了人才流失。

其实,不少机关单位和企业为了吸引人才,纷纷以落户指标为笼络人才的方式,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协议,要求其在获得户口的同时,为企业服务若干年限作为回报。然而,不少应届毕业生前脚拿户口,后脚就跳槽。企业既损失了指标又损失了招聘精力,成了“冤大头”。

对此,刘昊斌律师认为,不少企业利用“落户”作为压低薪酬的砝码,用“签约”作为低薪留人的手段,致使应届生“身在曹营心在汉”。刘律师介绍称,九成以上毕业生跳槽都是因为待遇及发展问题,如果企业能够给予合理的待遇,是不会导致人才流失的。

刘律师表示,无论是毕业生的盲目就业,还是重新择业,“违约”事实是不容忽略的,在个人职业生涯的开篇也将写下“职业诚信”的缺憾。而对于企业而言,员工“违约”更应该引起深层思考,切勿盲求“高才”,应认真量“才”“选才”,让“违约”现象更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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