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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费逵,人格力量辅佐出版管理

2007-11-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吴永贵 我有话说

陆费逵说:“我们希望国家进步,不能不希望教育进步。我们希望教育进步,不能不希望书业进步。我们书业虽然是较小的行业,但是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却比任何行业为大。”正是基于这种书业与国家文化前途关系的深刻认识,支配着他在书业道路上兀兀终年,服务书业达38年之久。也正是基于对这种关系的深刻理解,使他感到出版人文化责任之重大。

陆费逵(1886年-1941年)

陆费逵(1886-1941),复姓陆费,字伯鸿,浙江桐乡人。自他1912年创办中华书局之日起,直到他1941年在香港病逝前的近30年时间里,一直总揽中华书局业务。这期间国内局势动荡不安,中华书局也是几度风雨,几经磨难,但最终都化险为夷,并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两家民营出版企业之一。一个出版机构的成功,与主持人的性行才学、胆识气魄,有着极大关系,这无需多说。我这里感兴趣的,是他管理企业的方式:既充盈着个性化魅力,同时又是那样的运作良好。

作为国内顶尖的出版企业,中华书局和商务印书馆一样,都有一套现代的企业组织制度。股份制经营,公司化运作,总经理之下,分设众多部门,维持着出版流程的正常运转。但在具体的管理方式上,两家又有一些差别。商务印书馆称得上是分工严格,责任明确。王云五执掌帅印期间,一度试图推行科学管理法,以量化的方式分定责任,追求效率,强化标准,虽然不克成功,却反映出经营者的一种管理思想。中华书局在管理上,则给人一个“大家庭”的印象,陆费逵充当一家之主,局内许多事情都是他“一言堂”。然而几十年中,这个“大家庭”却是和睦共处,团结一致,运作有效,因私人利益发生龃龉的事很少发生。时任中华书局编译所所长的舒新城,在1936年1月13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

现在中国系过渡时代,本有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三种形态并存。本公司原是在封建社会将开始崩溃时代产生的,最初之范围甚小,组织甚简,各种事务,多由总经理直接处理,各级人员亦多由其直接指挥,遂形成家庭性质之集团。所谓事权,并无严格的界限,大家习惯了,亦怡然相处,纵有事务处理或人员指挥之权限不清楚,彼此不甚介意,甚至于不问。二十余年来,大家为此种习惯所陶铸,无形中形成一种习惯法。凡与此习惯相应者心理上自然有一种安顿,事务上也不感棘手。现在干部人员之最大部分都过此种习惯的生活,所以大家相处很好。

可见管理好一个企业,模式决非只有一种,但各有各的窍门是肯定的。陆费逵的家庭式管理之所以卓有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陆费逵的个人魅力和无私奉献精神。细说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待人处事爽直和蔼。中华书局老职工吴铁声在文章中曾忆及这样一件事:张相主管中华书局教科书部时,因教育部新课程标准屡屡更新,中华书局的教科书多次随之改动。为了抢占市场,时间至关紧要,编辑人员往往夜以继日赶编课本,陆费逵也不时打电话向张先生询问,知道某书尚未完成,陆费逵就哈哈大笑,挂上电话。这则小事很好地反映了陆费逵在待人接物上的通达爽朗。中华书局初创时,陆费逵常与同事共起居共操作,打成一片。他对公司同人,不论公私信件,致人均称某先生或某兄或某弟\(对学生\),自称弟或兄;同人致彼亦只称伯鸿先生而不称总经理。陆费逵的平实和易作风,使他赢得了公司同人的爱戴和拥护,从而在他周围形成了一种企业发展不可缺少的核心凝聚力。

第二,遇事明,处事敏。陆费逵身为中华书局总经理,并没有做甩手大掌柜;虽然不是事无巨细,身必躬亲,但在大事上心中自有一本明细账:什么事如何去做,什么人适合做什么事,什么事做得是否得当,什么人留用可否,与下属谈起,往往可以说出一二三四,语必中的,深得手下佩服。陆费逵任总经理职30年,文书案牍均由本人亲自草拟,不喜他人代劳,所以他身边从来没有专职秘书。几千人的大企业,能如此这般调度自如,没有明敏的办事魄力是绝对办不到的。

第三,用人信人,敢担责任。陆费逵对下属一旦委以重任则深信不疑,如果下级有了错误,他则勇于承担责任。舒新城、张相、金兆梓、沈颐、高时显、丁辅之、俞复、唐驼等人先后入局担任部门领导工作,他们在社会上均有一定的影响,能长时间追随陆费逵左右,当与此很有关系。

第四,无私奉献,一心为公。陆费逵身居书局要职,却从来不以权谋私。他生活俭朴,食不重味,衣不重彩,居室也很简陋。据舒新城日记记载,1936年陆费逵的月薪也不过300元,与书局一般中层干部相当。中华书局资本数百万,员工数千人,如此一个大企业,作为30年总经理的陆费逵身后所遗,甚至不如一寻常之商贾,其清风亮节,令人感叹。

在同人眼中,陆费逵这个家长不妨说是开明的、朴实的、睿智的、可亲的,是值得信赖和依靠的,所以管理起企业来,就少了扦格,多了润滑,这是人格力量辅助的结果。1917年6月,中华书局发生了它历史上最为严重的一次危机―――“民六危机”,书局几近破产的边缘。作为书局业务总负责人的陆费逵自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想必当时他的日子一定不会好过。恰在这时,好友范静生主持教育部,邀请他到教育部帮忙,又有外舅高子益要他到外交上任事,新闻报馆老板汪汉溪邀他任总主笔,还有其他方面殷勤劝驾,均被他敬谢不与。若从个人前途考虑,陆费逵本可以借此机会脱身,另就大业,凭他个人的能力也当有所成就;但他抱定有始有终的宗旨,不想中途离开由他一手创办而其时正陷于困难境地的中华书局,大有与书局共存亡的气概。主持人这种敬业爱业的精神,对书局员工一定不无熏染,在激励企业员工团结奋进的同时,也提升着企业管理的向心力。

陆费逵说:“我们希望国家进步,不能不希望教育进步。我们希望教育进步,不能不希望书业进步。我们书业虽然是较小的行业,但是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却比任何行业为大。”正是基于这种书业与国家文化前途关系的深刻认识,支配着他在书业道路上兀兀终年,服务书业达38年之久。也正是基于对这种关系的深刻理解,使他感到出版人文化责任之重大。他在《书业商之修养》一文中写道:

书业商的人格,可以算是最高尚最宝贵的,也可以算是最卑鄙龌龊的。此两者之判别,惟在良心上一念之差;譬如,吾人如用尽头脑和心血,出一部有价值的书,贡献于社会,则社会上的人们,读了此书之后,在无形中所获的利益,定非浅鲜;反是,如以诲淫诲盗的书籍,贡献于世,则其比提刀杀人,还要厉害,盖杀人不过杀一人,恶书之害,甚于洪水猛兽,不知要害多少人。所以我们当刊行一种书的时候,心地必须纯洁,思想必须高尚,然后才可以将最有价值的结晶品,贡献于世;否则,不但于道德方面要抱缺憾,即自己良心方面亦受责罚。

拿陆费逵的话与中华书局的出版物进行比照,所言所行应是问心无愧的。主持者的道德境界和文化使命感,不仅仅是个人的一种价值追求,它还可外化为一种集体推动力量,在引导企业完成形象自塑的同时,有助于培养企业员工对文化身份归属的自我认同,由此产生的文化自豪感带来企业凝聚力,凝聚力又促进管理效率。中华书局长盛不衰的原因,盖在此乎?

陆费逵组织编辑出版的《中华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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