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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的产生方式探索文明起源

2007-12-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常金仓 我有话说

历史唯物论认为,国家的出现是人类社会步入文明时代的显著标志,因而国家权力的诞生与文明的起源几乎被视为相同的概念。“文明起源”至少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某个文明在什么时间、什么地区和什么样的环境下产生的。这种理解是历史学家习惯的思考方法,因而又被称为“历史学的起源论”。二是指任何社会制度的存在都必

须遵循一定的条件,如果能够充分确定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条件,那就会发现一条社会规律,这是社会学家的思考方式,因而也叫“社会学的起源论”。社会学起源论暂时抛开文明发生的时间、地点,着重考虑文明被孕育出来的条件,按照这种看法,一个民族、一个地区国家产生的方式就成为探索文明起源的重要课题。“社会学的起源论”也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要内容之一,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阐述国家产生的经济原因的同时,也介绍过欧洲早期国家形成的三种形式。从历史唯物论的观点看,国家产生方式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当一个国家政权在特定条件下产生以后,就会长久决定该民族、该地区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生活模式。换言之,它就给这个民族或地区留下特定的文化遗产,这笔遗产在历史未曾中断的国家甚至可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发挥作用。因此,研究文明起源似乎就没有什么比认识它的文化遗产更重要的了。

世界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国家严格说来没有任何一个与另一个完全相同,因为这些国家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尽相同。如果进行归类,也可以划分出若干类型来。恩格斯在论及希腊、罗马、德意志人的氏族和国家时,就提到最高军事首长图谋夺取公共权力并取得成功的事情,这是部落间关系紧张的地区常见的政治现象,那种特定的历史条件为英勇善战者提供了脱颖而出的机会。其实,在我国历史上的少数民族中也往往有这种情况。《隋书・东夷传》说流球国有四、五统帅,“以善战者为之”;清人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说凤山县有“山猪毛”、“傀儡”诸社,每年举行一次“托高会”,酒酣,“各夸雄勇,以杀人众、得人头多者为酋长”;林惠祥《台湾番族之原始文化》说泰雅人盛行“杀人馘首之风,以得人头多寡定勇武等级……猎首多者,被称为勇敢之壮士,极为光耀”。这些勇敢之士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巴赛勒斯”和“勒克斯”式的军事统帅及其候选人。我国史书上常用“无君臣上下,健者为豪”来概括这种初期政治模式。人类学上自斯宾塞以来关于原始国家产生的理论就有“冲突论”之说,这种理论只适用于那些部落征服战争特别频繁的社会。上文列举的例子离国家的出现也许还有很长的路程,因为交战双方为了自保,邻族之间将发生临时的或长久的联合,等到这样的联合体发展到一定规模,有了常设的机构负责战争的供应和内部分配时,国家才算正式成立。因而“冲突”只是以后那个国家得以产生的第一动力而非全部原因,但是由此产生的国家用斯宾塞的话说便是“由战争所养成并在和平时期存留下来的习惯,便造成对于政府的长期服从”,统治这个国家的必定是一群军事贵族。政治领袖的另一个来源是巫师。美国人类学家罗维说北美的美杜人本有世俗的酋长,但“法师的势力却盖过酋长之上,尤其是当法师为秘密社会的领袖时为然。因为惟有法师才能显示神灵的意志,酋长之推选或贬黜都为法师所左右。”美杜人的法师垄断了社会生活中生死攸关的那些部分的控制权,这个社会如果自然发展下去,就会成为欧洲中世纪那样的国家,法师与酋长的关系犹如教皇与国王。关于这种社会类型的例子在弗雷泽《金枝》一书中也举出不少,据我的理解,中国古代的契丹人颇有这种倾向。欧阳修在《新五代史》卷73中说契丹大人“至其岁久,或其国有灾疾而畜牧衰,则八部聚议,立其次而代之”。赵志忠《虏庭杂记》也说“凡立王,则众酋长皆集会议。其有德行功业者立之,或灾害不生,群牧孳盛,人民安堵,则王更不替代;苟不然,其酋长会众部,别选一人为王”。

希罗多德的《历史》记载了2500年前美地亚人国家的产生过程,他说美地亚这个地方当时的社会治安状况很差,寇攘奸宄,狱讼不断。那里有个义务调解人叫戴奥凯斯,当戴奥凯斯意识到美地亚人对他的依赖后就宣布不再受理狱讼了,于是社会秩序更乱,人们感到已经难以继续生活下去,大家便决定给自己选一位国王,戴奥凯斯自然是最好的人选,人们给他修筑了宫殿,建立了卫队,美地亚国家便产生了。类似的情况在我国古代民族中也有记载,《后汉书・乌桓传》说乌桓人选择“勇健能决斗讼者,推为大人”。鲜卑人也是如此,《三国志・魏志》说檀石槐因为“施法禁,平曲直,无敢犯者,遂推以为大人”。檀石槐死后,他的儿子和连继位,因“才力不及父――断法不平,众判(叛)者半”。鲜卑人各部似乎都有法制的传统,《晋书・慕容?载记》说他“刑政修明”,故“流亡士庶多襁负归之”。当慕容氏建立南燕后,由于北都陷落,典章沦亡,律令废弛,慕容超甚至打算起用中原早已废止的肉刑来整顿社会秩序。由此可见,早期国家的产生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取决于当地最突出的社会问题,国家总是在能够满足人们最迫切的需要时才是必要的。

操纵再分配也可以获得权力,部落社会的再分配多数是以施舍赠财开始的,头人的慷慨之举,往往获得追随者。所罗门群岛西瓦伊人、新几内亚东部的特罗布里恩人、美国田纳西州切诺基人、北美西海岸的夸扣特尔人都是以大肆散财竞争酋长的。我国华夏族传说时代的首领们成功的秘密也是以施舍的方式为社会族群提供了凝聚力,这就是古书上常说的“施报”关系。

有知识、有才艺的老年人在相当多的社会里也是推举首领的上选。这一现象可能包括两种情况:一种如南达《文化人类学》一书所说,在“过着食物搜索生活方式的队群首领多是老年人,他们有丰富的生活经验、传统知识和高超的狩猎本领,受到别人的尊敬”。另一种与部落社会普遍发现的男性会社相关联,在这种社会中居于领导地位的都是德高望重的老年人,罗维的《初民社会》和《国家的起源》一直强调史前社会里结社在国家产生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中国上古时代在政治上也很重视年龄这个因素,《礼记・祭义》说:“昔者有虞氏贵德而尚齿,夏后氏贵爵而尚齿,殷人贵富而尚齿,周人贵亲而尚齿。虞夏商周,天下之盛王也,未有遗年者,年之贵乎天下久矣。”史前是社会可塑性很强的时代,各种力量的消长虽不能保证长老必然变成国王,但在重视年龄的地方,长者即使不能成为执政之“君”,也会成为守道之“师”。

国家是由众多社会的、文化的因素综合发生作用而形成的,然而它的第一推动力无疑具有特殊意义,它或许将成为这个国家文化的主旋律,至少也成为它的一个重要品质。一个国家的政治是世俗的还是宗教的,是民主的还是专制的,是法治的还是德治的,都可以从国家产生方式上得到某种解释。(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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