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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强律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7-12-1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肖国忠)近日,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法律服务体制改革与律师职业道德国际研讨会”上,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许兰亭呼吁加强律师职业道德规范。

许兰亭指出,近年来,我国律师业在取得可喜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表现在某些律师丧失原则,背离法律;唯利是

图,缺乏诚信;同行相轻,恶性竞争;业务不精,素养不高;独立人格缺失,缺乏职业良心。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原因在于职业道德的缺位。因此,律师职业道德的塑造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许兰亭认为,律师职业道德包括基本的职业道德和优秀的职业道德。律师的基本职业道德包括信仰法律、人格独立、程序公正、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优秀的职业道德则要从以下方面去追求:磨炼正直高尚、诚实守信的品性,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不断努力、孜孜以求,做一个有知识的人;言行规范、讲究礼仪,做一个有品位的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国家法治建设,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基本的职业道德是每个律师都应该具备的,而优秀的职业道德则是有志于成为优秀律师的人所应当追求的。

许兰亭说,作为社会工作者,律师自身行为的形成有复杂的社会背景,因此,律师职业道德的养成也有赖于从各个方面来推动和维护。这包括:加强自律,努力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强化他律,处理好律师执业过程中的各种外部关系;健全制度,加强对律师职业行为的引导和规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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