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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历史透视

2007-12-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义平 我有话说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本质要求,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历史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或没有转变的案例,寻找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路径和条件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历史案例

案例一:最初的、发生在农业领域的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最初的、原本意义上的粗放经营发生在农业领域,此后,随着资源约束条件的转变,粗放经营成功地转向了集约经营。在《资本论》里,马克思对转换过程作了精辟的论述。马克思写道:“那些新近开垦、以前从未耕种过、相对地说比较不肥沃的土地,……它无须施用肥料、甚至只要进行粗放耕作,也能长期获得收成”。马克思在这里指出,人们最初选择粗放经营,是在土地十分充裕,资本和技术相对稀缺的情况下,理性的经济人为了追求最大利益,自觉发挥资源优势(充裕的土地),以弥补较为稀缺的资源(资本和技术)的有效的经济增长模式。

然而粗放经营毕竟向集约经营转变了,转变的原因是土地所有权的确定和资源约束状况的改变,即在变化了的条件下,土地相对稀缺,而资本和技术相对充裕。对于土地所有权,马克思认为,早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生产方式下,“牧羊业或整个畜牧业中,几乎都是共同利用土地,并且一开始就是粗放经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从生产资料在事实上或法律上为耕者自己所有的旧生产方式发展起来的,……生产资料只是由此才走向集中”。对于地力的消耗,由于耕作的自然规律,当耕作已经发展到一定水平,地力已经相应消耗的时候,资本(在这里同时指已经生产的生产资料)才会成为土地耕作上的决定因素”。

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土地所有权的确立,既是对土地资源稀缺的反映,也意味着排他性,意味着到处铺摊子、占土地的粗放经营有了不可逾越的产权障碍。地力的消耗意味着如不改造土地、提升耕作的技术含量,将无效率可言。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本已有了一定的积累,技术也有了相应提高,相对于土地的稀缺,资本与技术这两种资源反而相对“充裕”了,集约经营“水到渠成”。

案例二,经济发展模式的适时转变促进了西欧经济的发展。18世纪以前,西欧与东亚、特别是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大抵相当,18世纪以后却大相径庭,其原因就在于西欧适时地转变了经济发展模式。据美国学者彭慕兰研究,直至1750年前后,东亚和西欧的发展模式均为劳动密集型,“直到18世纪后期和19世纪,引人注目的发展才扭转了那条道路”。是什么原因使得欧洲已有的劳动密集型的发展道路发生了急剧断裂?彭慕兰认为是矿物质燃料和新大陆的发现,这使得西欧的燃料和土地并不稀缺,稀缺的是劳动力,资源约束条件的变化使西欧在技术创新中出现对节约劳动的需求,他们把注意力放到了节约劳动的发明中。而在东亚,充裕的劳动力使其不需考虑劳动力的节约,因而没有产生改变经济增长模式的冲动。

案例三,传统体制下以粗放经营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难以转变。仅有资源约束条件的变化还不够,还须有对资源约束条件变化的灵敏反应。促使西欧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制度变革,即市场机制和财产所有权制度就是这种反应。科尔奈认为,传统体制下的扩张行为从企业(传统体制下的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层面看,表现为铺摊子、上项目以及不可遏止的投资饥渴。企业的扩张动力在于无论是管理者还是职工,都可从扩张中得到利益。扩张给企业带来的利益表现在两个方面:1、无论管理者或职工,都可从管理中得到相应回报,如与企业规模相联系的管理者级别的升迁,管理一万人比管理五千人更为显赫的精神满足。2、更多地占有生产资料有利于完成任务。超额和提前完成任务有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包括企业领导的升迁。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所以选择粗放的、扩张的模式,完全在于传统体制下国家与企业的“父子”关系而导致的预算约束软化,即企业没有产权,财产权制度不起作用。科尔奈强调,传统体制下的企业扩张是一种“自然本能”:“扩张冲动和数量冲动和囤积现象造成了生产领域几乎不可满足的需求和吸纳状况。扩张冲动比数量冲动和囤积更重要,因为它对经济体制的影响甚至更强大,正是扩张冲动才说明了不可满足的投资饥渴”。显然,这是一种攀比而非竞争,在攀比中争着扩大规模、多占要素,争着“抽取父母”――向国家多要钱。竞争可提高效率,攀比只会丧失效率,这种效率的丧失最终诱发了后来的改革。

对现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启迪

历史是现实的一面镜子。历史上已发生的成功转变了经济发展模式或没有成功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案例,对我们当前落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着重要的现实启迪,尤其是要认识到制度在其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只有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才能有效转换经济发展方式。上述成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案例都因为采取了相应的制度安排,没有成功转变的案例则是相应制度安排的缺失。对此,笔者认为:

第一,在给定条件下,人们都会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案,即效用最大。当土地相当充裕、土地产权不明确,从而缺少相应产权约束时,铺摊子的粗放经营是最有利的方案。这一判断既可说明发生在农业领域的最初的粗放经营也可说明传统体制下的粗放经营为何一直未转变――因为在给定条件下粗放经营是效用最大化的理性选择。

第二,产权约束是重要的。如果产权约束是硬的,利益或损失都由自己负担,环境、资源的约束也是硬化的,企业就不能把自己的成本外部化,比如把治污成本转嫁给社会就无法实现。于是,投入产出规律自然会起作用,自然会对资源约束状况的变化做出反应。本文第一案例里作为对土地资源稀缺反映而采取的集约经营,第二案例里对劳动力资源稀缺的反映而用相对便宜的资本和技术代替,第三案例中没有成功转换经济发展模式是因企业和社会资源的产权约束都是软的。

第三,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信号必须是灵敏而准确的。本文前两个成功案例就在于资源价格准确反映了资源稀缺程度,逼迫微观主体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后一个案例中企业无需从成本角度考虑资本的利用,反而对“父母”抽取得越多越对自己有利。可见,价格要准确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就必须通过市场机制形成价格。

第四,马克思曾指出,人们所争取的一切都与其利益有关。如果不通过制度安排,让利益机制起作用,仅靠号召和说教去解决经济发展模式的转换,效果十分有限。

综上,笔者认为现实中应着重做到两点:1、让产权约束硬化,包括企业、银行、资源和环境的产权。让价格准确而灵敏地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反映真实成本,包括由社会承担的环境污染的成本、由劳动者承担的工资被压低了的劳动成本,以及被低估了的土地成本。这实质是建立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这种机制具有自我调节、自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功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首先是一个微观层面的问题。2、改变对干部的选拔方式和考核指标。布坎南认为,政治企业家同样在给定条件下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案。对干部的考核指标和选拔方式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给定条件”的重要内容,如果在考核指标里考虑到以人为本、保护环境、提升经济发展模式,在干部选拔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发言权,将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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