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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香港政制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2007-12-3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香港12月30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29日公布后,在香港社会引起巨大反响。30日出版的香港各大报纸均大篇幅加以报道,并纷纷发表社评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明确了普选的时间表,这对香港政制发展进程来说,是
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突破,香港各方面应加以珍惜,并以理性、务实和包容的态度,建立共识,为落实普选创造条件。

香港《文汇报》在社评《明确普选时间表香港政制新里程》中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根据基本法立法原意和香港实际情况所能做到的最积极的政制安排,也是符合香港主流民意、最能为社会各界普遍接纳的普选时间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普选时间表,不仅体现了中央对香港政治体制的决定权,显示了中央按照香港基本法规定推进香港民主发展的决心和诚意,而且使香港政制的未来发展更加明朗化,为香港政治体制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香港的政制发展从此进入具体落实普选的新里程。

社评说,现在,香港政制发展的大局已定,香港社会应该停止争拗,求同存异,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为落实普选创造条件的同时,抓住国家快速发展带来的历史性机遇,再创香港经济的新辉煌。

《大公报》社评说,对港人社会来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不仅是一项政制上的重大发展,更是港人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下政治权利的根本体现。

社评认为,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构,权力源自宪法赋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言九鼎”之后,特区政制发展的天空,从此是更加明朗、也更加开阔了。如今航道已经厘清、航标已经树立。接下来需就2012年两个产生办法的修改进行商议,按部就班、循序渐进,迈向普选目标的最终实现,而与此同时,更要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普选的顺利实现创造有利条件。

《香港商报》社评期待香港社会各界“发挥智慧能力谱写香港民主故事”。社评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落实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及立法会普选定出了明确的时间表,令香港政制的未来发展更加明朗化。这一重要决定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和香港特区基本法,保障香港民主制度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循序渐进地健康发展,保持和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星岛日报》的社评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使香港首次有了普选的时间表,消除了政制向前的最大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正面回应了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提出的问题,表明中央对普选态度的积极和明确。

社评认为,中央的决定不是一朝一夕作出,目的是既能符合港人尽早实施普选的期望,又能减少政制变迁带来的不稳定,确保安定繁荣,说明中央对香港民意的重视,以及按基本法发展香港政制的诚意。

香港《明报》的社评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了普选时间表,就香港政制民主化进程而言,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突破,值得各方面珍惜,并以理性、务实和包容的取态,建立共识,使普选能如期落实。

社评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使香港政制发展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希望香港社会各方要在理性和谐的前提下,使香港完成最终达至普选的民主化进程。

香港《成报》在社评中说,要认识到2017年先行普选行政长官是积极的安排;要认识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要认识到普选时间表来之不易,必须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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