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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明确了香港政制发展路径,符合港人意愿

2007-12-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白冰、陈思武 我有话说

新华社香港12月30日电(记者白冰、陈思武)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公布后,立刻在香港社会引起积极反响,并得到香港各界人士的广泛欢迎和支持。他们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明确了香港政制发展路径,符合基本法的规定,并充分考虑到了港

人的意愿。

香港特区全国政协常委、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会长陈永棋表示,十分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香港政制发展的决定。这个决定明确了香港政制发展的前景,体现了“一国两制”方针,不仅能促进香港的民主发展,还为香港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他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符合基本法规定的循序渐进发展民主的原则,也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和主流民意。”

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工会联合会理事长黄国健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明确了香港可普选行政长官的具体时间表,是考虑到香港的现实情况,积极回应了香港社会的诉求,有助于平息香港的政治争拗。他说:“真心推进香港民主进程和真心为香港好的人,就应该为这个决定感到高兴。”

香港工业总会主席陈镇仁认为,这个决定显示中央政府认同行政长官提交的报告,并就香港特区最终达至普选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理应得到香港社会各界的支持。他说:“工总一致认为特区的政制发展应该循序渐进,在社会有共识及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迈向普选。”

香港中华文化总会会长高敬德说,这个决定明确了香港政制发展的方向,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体现了中央重视和充分考虑香港市民对民主发展的愿望,包括香港文化界在内的大多数市民均欢迎和接受这个决定。他希望不同界别人士应以香港700万市民的福祉为前提,在落实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以及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理性磋商,就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的方案凝聚共识。

香港青年联会主席姚祖辉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了香港普选的时间表,为香港政制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利于推动香港各界就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收窄分歧,达成共识;有利于推动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在明确方向的前提下早日实现;有利于香港社会致力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香港菁英同学会发表声明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香港社会和香港市民来说是一件大好事,这个决定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和市民的愿望,符合青年人对香港繁荣稳定和推进民主发展的意愿。

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曾钰成认为,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就特区普选定出时间表。他希望香港社会各界拿出最大诚意回应普选议题,同时努力朝向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及以后普选立法会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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