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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评估期待五个转变

2008-01-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振天 我有话说

截至2007年年底,为期五年的首轮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已对502所高校进行了评估。在回顾本轮评估工作、总结经验基础上,笔者认为:为实现高校评估持续化、健康化发展,评估工作应实现五个转变。

机制:从具体工作转变为长期制度

1994年,教育部对改革开放后新建立起来的普

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开展合格评估;1996年,教育部对全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进行优秀评估;1999年,教育部对介于前两者之间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开展了随机水平评估。到2001年,接受上述三种评估的普通高等学校总计254所,占当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总数的35%以上。2002年,教育部将三种评估统一为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教学评估工作虽然经历过10多年的历程,但必须看到,在实践层面上,我国高校的教学评估,远未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缺乏详细的法律规范,在相当范围和程度上,教学评估还仅仅作为权宜性、阶段性甚至临时性的工作,因此,评估政策和评估活动不可避免地存在稳定性和连续性不足的问题,极易引起评估活动的短期性和功利化倾向。

从国际情况看,许多发达国家都把高等教育评估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国家的法律条文和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评估作为一种制度化安排,已经是一种国际惯例。从我国评估实践看,近年来的评估工作在促进高校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重视教学工作,落实教学中心地位,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评建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高教战线迫切要求将评估工作长期化和制度化,应该将教学评估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制度,在《高等教育法》中加以详细规定,并制定法规层面上的《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规范》,唯其如此,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才能得到根本保证,才能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主体:从政府评估转变为中介评估

我国目前开展的评估工作,是政府组织的,具有明显的外部行政刚性要求。外部评估具有法理性依据,从评估的实践看,目前没有谁可以取代以政府为主体的外部评估。

当然,外部评估也有缺欠,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外部评估的强约束与教育内部的柔性发展间、外部评估的统一规范与教育内部的多样生长间存在矛盾,容易导致张扬行政权力而压抑学术权利,使高校处于被动境地,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易发挥。此外,在我国现有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下,政府既是办学者、管理者,又是评价者,社会参与度低,客观性和开放性不够。

而国外就尽可能在政府和高校间建立起具有缓冲作用的中间机构,由中间机构实施认证或评估。中间机构更加具有中立性客观性,既能够体现政府意图,又能够传达高校等基层学术组织的意愿。至于纯粹属于自发性的社会评价机构,更是五花八门,认证标准多种多样,有的独立开展高校排名,有的则参与大学认证,它们同样发挥了中间机构提供多方面信息,加强针对性评价,监督和引导高校积极发展的作用。

我国高校的教学评估,由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目前看是适宜的。但是,政府外部性评估毕竟是阶段性、过渡性的,它本身也要与时俱进。当前亟待需要解决的是赋予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更加独立的地位,加快其专业化和制度化的建设步伐,建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权威性中间机构。在此基础上,辅之社会评估,形成立体化、全方位、开放性的评估网络。

目标:从学校被动达标转变为自主发展

我国高校教学评估是自上而下进行的,政府事先确定好评估方案及其指标体系,规定好评估标准等级,它不仅是专家进校评估考察的重要依据(甚至唯一依据),也是指导高校评建工作的重要依据。这对高校教学建设、发展、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无疑会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但是,事先规定指标体系、标准,也有负面作用――高等学校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按部就班地完成规定动作并争取达到规定标准的过程。达标式评估,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重评估结果轻评建过程,重硬件投入轻软件建设,个别学校甚至把评估达标或争取优秀当做一项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有可能弄虚作假,高校按照固定指标体系和评估标准迎评,出现了新的办学雷同、千校一面现象,这不能不说是评估的一个悖论。

国外高校的认证或评估,是从被认证或评估的对象自身实际情况出发,考察诊断对象自身的定位、发展目标及标准的合理性、现实性与可能性,以及目标、标准与手段之间的可行性。专家根据学校目标发展与现状,提出诊断意见和改进的建议,供学校参考。因此,这种认证或评估,是一种发展性和形成性评估,能够有效解决当前人们普通关注的“评估方案的单一性与高等学校发展的多样性之间”的冲突,有强烈的针对性和开放性,理所应当地成为今后我国评估模式的现实选择。

内容:从评价教学转变为综合评价

开展教学工作及其水平评估,可以说抓到了教育的本质,抓住了当前高等学校工作中的核心与要害问题。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存在着轻视教学工作的弊病,开展教学评估,有利于加强高校教学工作,切实落实教学中心地位。开展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以来,高校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确实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可喜变化,教学思想得到端正,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得到落实,教学条件得到改善,教学管理得到规范,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从中得到了益处。

当代条件下,高等学校是一个联动系统。高校教学评估工作也是这样,如果片面突出教学工作,置其他工作于被动地位,其结果也会事与愿违。事实上,当前教学评估已经出现了这样的倾向。比如,教学评估方案中考察有关科研、后勤、行政等方面的内容很少很薄弱,完全忽视这些工作的独立性。这显然是机械和片面的。

因此,应该加强学校工作的整体

评估,将教学、科研、行政、服务等统盘起来考察和评估。美国大学认证分为学校培养目标、课程、教师队伍、设施设备、财政情况、行政管理、学术水平、学生资助、办学规模、培养方案等十多个方面内容,英国法国等也大致如此。这种综合性评估,总体上看,是值得借鉴的。

手段:从专家进校转变为信息分析

目前,由于我们的评估尚处于起步阶段,整个评估的技术手段还比较粗放。就信息来源看,主体信息由被评学校按照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的要求逐项提供,并就此形成学校的自评报告,评估的组织部门将学校的自评报告送达将要进校的评估专家,评估专家审阅学校自评报告,并在实际进校考察评估阶段核对评估报告内容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辅助信息是上报给教育部规划部门的高级报表中与教学评估有关的若干办学条件指标。

这些基本信息,不论是教育部提供的,还是学校自评报告中的,总体上都是纵向的,即在学校与其主管部门之间流动的信息,比较单调贫乏,还不能依此全面系统把握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

考察发达国家和地区大学的认证或评估,其信息内容相当丰富、渠道也相当广大,大量运用了社会学调查的方法,有的国家还依靠信息公司来收集学校的有关信息。这些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应当尽可能地借鉴。

目前,教育部已经启动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设,同时正在尝试建立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发布制度,并希望把这项工作作为周期性进校考察评估的经常性工作。据了解,该数据项目种类丰富,信息广泛,基本含盖了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经常性的发布教学状态数据,运用数字化手段管理和监控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是非常有效的形式。

此外,除教学状态数据库建设和发布,还应该建立与教学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的状态数据,以便与教学相辅相成。同时,还应该建立社会化和专门化的高校教育教学信息收集分析与整理网络,实现高校教学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全面化。(作者单位: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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