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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推行“医药分开”新模式

2008-01-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陈续 我有话说

本报芜湖1月5日电新年伊始,安徽芜湖市新设立的“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悄然挂牌成立。日前,记者走进这个位于市卫生局办公楼一层不起眼的中心办公区里,透过中心主任苏元元办公桌上的“医院用药计划书”和“六条禁令”,切实感受到芜湖市推行“医药分开”改革的决心和力度。

“医药一体的

制度缺陷滋生了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助长了看病贵势头,我们推行‘医药分开’改革,就是要从制度入手解决问题。”芜湖市市长陈树隆告诉记者。据介绍,芜湖市从2007年4月开始着手谋划“医药分开”,在对全国已经开始探索医药分家的城市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认为推行“医药分开”必须真正实现利益关系分割,否则很难在制度上保证“医药”真正分开。因此芜湖市委、市政府和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在制度设计上,重点突出了机构、人员和利益“三个完全分开。”

按照医疗机构医药分开和药品统一管理实施方案的规定,芜湖市成立了全额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药管中心,负责制定全市基本用药目录,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供应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药品网上招标、网上采购,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承担医药分开后各医院药品的统一配送管理,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保障用药安全;医院只提供用药信息资料和用药需求,不再经营药品;药管中心按时与医院进行核算及财务结算,对药品按全省集中招标采购价顺价加成销售部分,每年根据2006年医院药品销售额、当年门(急)诊人数、住院床日和合理用药年终考核结果分配给各医疗机构;同时,医院药剂人员人事、工资等关系全部划转到药管中心,完全切断药品及药剂人员与医院的利益关系。

芜湖市卫生局局长韩肃向记者介绍,医药一体制度缺陷的背后是长期以来政府责任的不明确,市委、市政府为解决深层次问题,已采取有力措施,一步到位履行政府责任,保障“医药分开”改革顺利实施。这些措施包括:为解决医疗机构的发展问题,从今年开始,未来五年政府每年将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用于整合医疗资源,支持医疗机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改善医疗人员待遇、解决后顾之忧,市级财政每年为此支付1900多万元,把医疗卫生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范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芜湖市“医药分开”改革已在8家市属医院推行,下半年将逐步扩大到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本月底,全市100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将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顺价加成部分由政府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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