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生产和艺术消费,越来越成为现代人的重要生活内容。作为第三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互联网信息和娱乐服务业、卫星传输媒体业、音像制品业、影视业、电子游戏业等文化艺术产业已经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化艺术产业的发展在资金实力、科技水平、创新能力、市场运作和竞争力等方面还存在不小的差
本书认为,艺术生产虽然属于精神生产活动,但它与物质生产一样也必须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消耗为前提。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物质条件,任何精神生产,包括艺术生产都是不可能的。因为精神生产有一个客观的物化过程。单纯的思维过程和抽象的观念只能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既不能互相交流,更不能让别人观照、欣赏,因而达不到满足社会精神审美需要的目的。精神生产必须借助于一定的物质条件,把观念思维物化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通过物质载体的传播,才能供人们实际消费。从经济学角度看,艺术生产不单纯是意识形态的精神生产活动,还是以艺术本体为内容、为灵魂,以一定物质媒介为形式、为载体的艺术经济活动。艺术本体的精神属性和媒介载体的物质属性,决定了艺术创作生产活动既是精神生产活动,同时也是物质的艺术经济活动。
该书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文学、美学、心理学理论为依据,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维度,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实证研究与进行价值分析、优化分析和适当的质疑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包括文学在内的“艺术产品”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对艺术生产,包括艺术生产目的、艺术资源、艺术生产力、艺术生产关系,特别是对艺术产品的创作生产、流通和消费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从而逻辑地再现艺术生产的历史过程,动态地揭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艺术生产力与艺术生产关系对立统一运动的发展机理、作用方式、运动规律和特点,对艺术生产的全过程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有说服力的阐释,揭示了艺术生产的精神―物质实践活动的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