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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多元的手段解决多元矛盾纠纷

2008-01-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20日电(记者袁祥)“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选择权,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管理提供机会。”最高人民法院专职委员、司法改革办主任景汉朝今天在此间举行的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论坛上指出,“现代社会是一个‘利益多元需求,权力分散制约,组织依法独立’的社会

,人民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生了纠纷,国家有责任给人民提供多元的、满意的纠纷解决手段。”

此次论坛的主题是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景汉朝表示,“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目的就是使纠纷解决渠道多样化,以更好地化解矛盾,实现公平正义,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时期以来,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利益诉求及矛盾争议趋于多元化。景汉朝指出,这就决定了必须以多元的手段来解决多元的矛盾纠纷。实践也证明,不同的矛盾用不同的方式去解决效果会更好。司法程序在解决那些对社会具有指导意义的个案时能发挥出最大功效,但对于婚姻家庭、行业系统内部的纠纷,由民调组织及相关行业协会来解决则更为有效。如果所有纠纷都涌入司法程序去解决,国家的司法投入将是无止境的。“就纠纷解决而言,如何运用好司法程序和行政手段解决纠纷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方面。”景汉朝说,“但我们同时还要倡导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这其中包括许多民间的、非官方的纠纷解决手段,让社会民众及其非政府组织成为治理和整合社会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成为社会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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