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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一点思考

2008-01-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迟鹏 我有话说

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文化。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旨在用文化的形式来增强廉政教育的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从而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笔者认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要着眼于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

以廉政思想为核心,着力构筑廉政文化体系。

企业首先要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整体发展战略,与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相结合,与“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相结合。廉政文化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一种方式,必须注重其文化含量和文化效应,每项活动都要精心策划和设计,让人喜闻乐见。廉政文化建设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着眼于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在教育、制度、监督各个环节中增加文化含量,将廉政认识变为廉政意识,将廉政意识变为廉政制度,将廉政制度变为廉政机制,进而使廉政机制转化为廉政行为,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氛围。

第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是由教育、制度、监督等相互关联的子系统构成的整体,其中廉政文化是一个重要环节。廉政文化具有导向、规范和约束功能,它通过弘扬和倡导自律、公正与廉洁精神,抨击和贬斥以权谋私等不廉政行为,使廉荣贪耻的价值观为广大干部群众所认同和接受,成为普遍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这有助于促进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奠定思想基础。

第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揭示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其中“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突出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德要求,其中也蕴涵着中华民族优秀伦理文化的基本内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问题,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因此,企业的廉政文化建设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这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廉政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与建立廉政制度相结合。

廉政制度是廉政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不仅是现代法制社会对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廉政建设取得实效的有力保障,二者相辅相成。当前,企业要着力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使权力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约束力强的制度机制,比如加大对资金运作的监督和控制,规范和完善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软件开发等各项工作的实施程序和监督制度,做好各项财务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等等。

廉政文化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其影响是深层次的、长期的。因此,要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不断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规律,通过廉政文化建设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注重文化修养,自觉做到不义之事不为、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行不干,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者单位:威海市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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