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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造创新

2008-04-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今天,全国各地开展的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活动,是“扫黄打非”工作的一部分,是我国政府和全社会坚决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体现。这项活动为净化文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鼓励创新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通常分为“工业

产权”和“版权”。知识产权涉及人类一切智力创造的成果。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知识,鼓励创新,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我国政府一向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可以说,保护知识产权,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事关国家的文化和科学事业发展,事关民族创新精神和国家的竞争能力。

创造和创新是一个民族的活力源泉。非法出版物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挫伤创作者的积极性,是对国家、民族和个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一种削弱和伤害。在创新能力如此被重视的今天,严厉打击侵权盗版等制售非法出版物的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智力成果,鼓励创造性劳动,进而形成创新氛围、鼓励创新精神,显示出更为重要的意义。

“扫黄打非”工作作为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手段,其有效开展,进一步树立了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坚决打击侵权盗版等各种非法出版活动,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经济和文化市场秩序,是目前世界各国的共识和通行做法。中国政府一贯坚持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犯罪。此次全国统一集中销毁盗版和非法出版物活动是一次较大力度的“扫黄打非”行动。应当看到,“扫黄打非”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当前,一些境外出版物仍在以各种方式非法流入境内,国内一些不法分子制作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活动仍从未停止,而且手段不断变换,活动更加隐蔽。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的出现,“扫黄打非”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我们要不断探索新的工

作思路和办法,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各地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各部门要齐抓共管、通力合作,保护知识产权,坚决打击各种盗版盗印等非法出版活动。同时,要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从我做起、拒绝盗版”的良好社会氛围,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要加强舆论宣传,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到“扫黄打非”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认识盗版的危害性,切实提高维权意识,使鼓励创造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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