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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辞服饰考(一)

2008-08-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周秉高 我有话说

一、“?”之考辨

《湘夫人》曰:“捐余袂兮江中,遗余?兮醴浦。”王逸注曰:“?,?襦也。”

清人段玉裁驳斥道:“《九歌》曰‘遗余?兮醴浦’,《方言》曰:‘?衣,江淮南楚之间谓之?,关之东西谓之?衣。’按,屈原赋当用南楚语,王逸云‘?襦’,殆非也。”此说影响广泛,直至今日,诸

多治骚名家亦赞同段氏此判。

但近查文献,发现段氏之说只言其一,不知其二:

(一)王逸之注无错。

[唐]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六十四“?衣”条引王逸注曰:“?,??也。”同是王逸注“?”,一书为“?襦”,一书为“??”,何也?曰,非笔误也。扬雄《方言》云:“汗襦,……陈魏宋楚之间谓之??,或谓之?襦。”?、?二字乃同音假借,由此可证,襦、?之古字原可通用。故“?襦”即“??”,二者实为一物。

又,《汉书・外戚恩泽侯表》载:武安侯恬“坐衣??入宫,不敬,免。”同书《?不疑传》载;“有一男子衣黄??”,颜师古均注曰:“??,直裾?衣也。”同书《何进传》载:“乃令奴冠其冠,被其??”,颜师古又注曰:“??,曲裾?衣也。”上文段氏引《方言》语云,“?”亦为“?衣”。又,段玉裁引《释名》曰:“荆州谓?衣曰布?,亦曰??。”此数例可证,?襦或??,与“?”均属?衣,名虽有异而物相同。

其实,所谓“方言”,本无规范,一物异名,乃属正常。《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引扬雄答刘歆书称:“语言或交错相反,方复论思详悉集之。”既“详悉集之”,故同一“?衣”,在《方言》一书中就有“?衣”、“?”、“??”、“?襦”等等异名。也因此,王逸注《湘夫人》,或云“?,?襦也”,或云“?,??也”,犹如今日曰“土豆即马铃薯”或“洋山芋即马铃薯”一样,完全无错。

(二)段氏之判有误。

据前文扬雄《方言》所载,“?”乃“江淮南楚之间”语,“?襦”为“陈魏宋楚之间”语,二语同指一物,只是各地方言有别。从用“?”一语看,《九歌》确乎为屈原被逐于江南后有感于当地祭祀之歌而作,故

保留了南楚方言中的遣词用语习惯。王逸原籍南郡宜城,接近“陈魏宋楚之间”,其为楚辞“章句”,采用自己熟悉的语言,自当无可非议。所谓“章句”“训

诂”,用刘师培的话说,即“以此字释彼字耳”。具体到《九歌》“章句”,师叔用“陈魏宋楚之间”方言“?襦”(此字)解释“江淮南楚之间”方言“?”(彼字),此有何不可?注释并非替换,注家用语根本不会影响作品原来用语,这是十分浅显的道理。故王逸所注“?,?襦也”与“屈原赋当用南楚语”毫无关涉,段氏又为何硬要加上“殆非”这一判词?

故曰,段氏之判实误。

(作者单位:中国职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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