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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文化建设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2008-09-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何事忠 我有话说
基层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一条重要路径。近年来,重庆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文化建设,城乡基层文化设施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也要看到,目前重庆基层文化建
设发展还不平衡,与基层群众的需求仍有很大差距。因此,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亦城亦乡、先急后缓、建管结合、持续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区县城区为龙头,以乡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在布局上,要处理好城市与农村的关系。党的十七大指出,要重视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着力丰富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对于一个区县来讲,区县城区和农村是基层文化建设的两大板块,犹如人的两条腿。只有坚持“亦城亦乡”,用“两条腿走路”,才能确保城乡居民公平分享文化发展的阳光雨露

城市文化建设要“强身健体”。城市文化是区域文化发展的龙头。目前,重庆市多数区县的城市文化总体实力还不强,急需“强身健体”。要抓好重点项目“强筋骨”。加强区县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以及博物馆、体育馆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重庆市从今年起,5年内每年将支持主城九区以外的每个区县2500万元,用于建设包括文化体育在内的基础设施。要抓好文化内涵“提精神”。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文明是城市的品位。区县城区要坚持文化建设、文艺创作、文明创建一起抓,培育城市精神,提升城市形象。要抓好社区文化“健肌肉”。社区文化是城市文化的“细胞”。要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组织引导社区单位和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的文化乐园和精神家园。

农村文化建设要“固本强基”。相对城市而言,重庆市农村文化建设更为滞后,急需“吃补药”。当务之急是按照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扎实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结合重庆实际,我们将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采取“有线”与“无线”互补、广播与电视同步的发展思路,可望在3年内让全市90%以上的农户能够收看到包括本地电视台在内的30多套节目。同时,大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在“十一五”期间保护和开发10个重点历史文化名镇,每年至少新建1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1000个村文化室(农家书屋),每年培育10000户农村文化中心户,可望在3年内基本实现每个乡镇都有综合文化站、每个村都有文化室(农家书屋)。

城乡文化要“互动共赢”。城乡之间虽有距离,却不可分割;虽有差别,但命运攸关。要大力推进城乡文化交流融合,提高城市文化“送下乡”的质量、增加农村文化“请进城”的数量、扩大城乡文化“互动”的影响,促进城乡文化互“送”互“种”;要组织引导区县级以上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定点支持乡镇文化建设,逐步实现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还要引导文化相对发达地区以支持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等方式,对口帮助相对落后地区。

二、在任务上,要处理好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文化设施建设是文化活动的前提条件,文化设施管理是文化设施作用发挥的关键环节。要坚持建管并举,既确保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又重视管理和使用,为基层文化发展提供有力的硬件支撑和有效的软件服务

坚持质量为本抓建设。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首要的是按时保质建成基层文化设施的物质架构。集中人力物力,采用倒计时方式,抓紧完成各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任务,有条件的地区还要快人一拍、先行一步,采取“垫资先建,验收合格再补助”等办法加快进度。但是,加快进度必须以保证质量为根本,确保每一个建成的设施都要达标甚至超标,绝不能搞成伤民、害民的“豆腐渣”工程。设施建设是基础,内容建设是关键,否则,再好的设施也发挥不好作用。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要想方设法添置适应群众需求的图书报刊、电脑音响、体育器材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使基层文化设施名副其实,真正服务于广大群众。

坚持效益为先抓管理。建设一项文化设施是一个相对短期的行为,而管理一项文化设施则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只有科学的管理,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益。向管理要效益,就要坚持改革创新,向管理要素要效益。要明确具体职责。科学确定各类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具体功能和职责范围,在乡镇设置集宣传、文化、广电、体育、科技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宣传文化机构,避免定位不清,造成管理混乱、使用不当。要落实人员配备。管理的主体是人。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落实好人员编制,配齐配强专职人员,确保文化干部“专职专干”。要强化经费保障。经费是基层文化建设的命脉。要把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单位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范围,保证每年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得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并确保建设资金和活动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要加强日常管理。健全基层文化设施、文化活动、文化市场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引导群众的文化消费,扶持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坚决制止传播各种色情、暴力、愚昧迷信等内容的违法活动。

三、在路径上,要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文化民生,既包括物质层面,也包含精神层面。党的十七大提出,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面貌更加昂扬向上。其实质就是文化民生。抓基层文化建设就是抓文化民生,要指导区县像抓九年制义务教育那样抓文化普及,像抓高中教育那样抓文化提高

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在文化普及上狠下功夫。当前应重点抓好“四大普及”。一是普及阅读。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社区文化中心等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适合基层群众需求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并定期更新。还要充分整合利用图书资源,创新服务模式,组织各类读书活动,调动群众读书看报的积极性。二是普及广播电视。着眼基层干部群众的需要,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提高广播电视进村入户的覆盖率,增强广播电视节目的吸引力。三是普及电影。深入抓好农村电影放映惠民工程,真正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电影,并有计划地推广电影数字放映技术。四是普及文化活动。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基层文化阵地,充分利用农闲时间、集市和民族民间传统节日,开展生动活泼的文化活动,使基层群众的身心更加积极健康。

着眼于打造文化品牌,在文化提高上见到成效。文化品牌是招牌,是形象,是一个地方文化发展水平和地位的重要标志。基层文化建设要从区域乃至全国的角度,审视本地文化资源优势,突出地方文化特色,科学系统地挖掘开发,努力培育一批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特色文化品牌。要大力发展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和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继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特色艺术,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文化名镇、名村等,文化资源密集的地方还应实施文化兴区、文化强县的发展战略。要把文化品牌塑造与旅游产业发展、重大文化交流活动等结合起来,着力构建文化品牌打造、宣传推广、产业运作的营销体系,让独特的文化资源大放异彩。

四、在保障上,要处理好外力与内功的关系。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既需要基层单位苦练内功,也需要借助外力。外力是关键,内功是根本,二者要有机结合,相辅相成

基层文化建设欠账多,面临不少困难,需要外力帮助。中央和省级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上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农村。基层文化建设的主要责任在区县。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基层文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份内之事,切实加强领导。基层文化建设主管部门和主体单位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争取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的支持,特别是切实关心和帮助基层文化工作者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保证工资的按时发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调动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用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推动基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基层文化单位要练好内功。从实际出发,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理清本地文化建设思路,制定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咬定目标不放松,一年接着一年坚韧地抓、坚持地干,切实把基层文化建设抓出成效。要按照人员精干、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用好文化建设专项经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建立督促检查考评机制,加强对区县、乡镇宣传文化部门的年度考核,把文化建设作为考核基层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通过奖优罚劣,促进真抓实干,推动基层文化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

(作者系中共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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