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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弘扬抗震救灾精神

2008-10-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伟 赵爱玲 我有话说

自中共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七年来,全社会逐步形成了各界关心、广泛支持和参与公民道德建设的良好局面,公民道德建设呈现出扎实推进、蓬勃发展的喜人态势,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特别是在今年“5・12”汶川特大地震中,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群众在灾难面前迸发出了感天动地的伟大道德力量。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抗震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在波澜壮阔的抗震救灾斗争中,我们用理想凝聚力量、用信念铸就坚强,用真情凝聚关爱,大力培育和弘扬了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体现了中国人民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体现了中国人民泰山压顶不弯腰的英勇气概;“以人为本、尊重科学”,体现了对人民的高度关爱、对科学的高度尊重。实践表明,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最核心的价值理念是“以人为本”,最深厚的道德元素是“友爱互助”,最根本的力量源泉是“自强不息”,最鲜明的时代特色是“科学理性”。

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产生于伟大的实践、源自于伟大的人民,是中华民族精神在当代中国的集中体现和新的发展。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传承了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光大发扬了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优秀品格,充分展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使多年来公民道德建设成效得到了检验和彰显。抗震救灾伟大精神已经成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宝贵财富。

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的伟大精神,就是要用好、传承好这笔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为此,我们要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大力宣传抗震救灾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使之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更为关键的是,要努力把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贯穿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过程。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要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倡导和谐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文化生态。换言之,就是要把弘扬抗震救灾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举措,使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的过程成为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增强公民社会责任感的过程,成为引领社会风尚、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过程。

(王伟,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赵爱玲,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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