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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全国文物安全大检查启动

2008-10-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韵 我有话说

本报宁波10月19日电(记者李韵)2008年全国文物安全大检查今天在宁波启动。检查重点针对世界文化遗产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博物馆等一级风险单位和已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等。

文物安全是维系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生命线,是文化遗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一直十分重视此项工作,长

抓不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文物安全仍面临着巨大挑战和严峻形势。

首先是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扩大,保护任务更加繁重。据了解,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1080处,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总数达到2351处,与前5批的总和相比几乎翻了一番,博物馆也几乎每年增加100座,特别是博物馆免费开放更给文物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二,随着文物保护单位数量的逐步增多,许多单位都是居民生产生活的地方,保护基础相对滞后,保护难度可想而知;其三,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损毁破坏文化遗产及其原生环境的现象频频发生,法人违法现象屡禁不止。同时,文物盗窃、盗掘、走私等犯罪活动和安全事故不断发生,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触目惊心。比如,文物安全监管与执法机构不健全、队伍参差不齐。目前还有很大一部分省份没有专门的文物安全监管与执法机构,有的文博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人员素质较低,甚至最基本的常识和技能都不能很好掌握。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今天透露:在迎奥运安全检查中,国家文物局对被检查单位的职工做了抽样问卷调查,结果仅有一小部分职工能够正确回答应知应会的内容,更多的是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甚至根本没听说过。这种状况令人堪忧,一旦发生问题将会难以应对。

另外,文物系统应急管理能力较低、信息渠道不畅通。绝大多数单位都制定了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过于原则化、操作性较差的问题。一部分单位缺乏对干部职工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等。

单霁翔说,按照2003年底发布的《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规定,国有文物事业单位必须在得知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向国家文物局报告。但实际情况是,许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迟报、虚报、瞒报、谎报甚至不报的现象。他举例说,今年10月5日下午,浙江金华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侍王府发生了恶性纵火案件,可国家文物局在规定时间内并未得到报告。据悉,为加强信息上报与管理,国家文物局于今年5月启用了《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信息管理系统》。可至今全国只有22个省份启用了该系统,且报送与使用情况不甚理想,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国家文物局希望通过此次文物安全大检查,提出国家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长期工作规划和近期工作方案,重点解决影响文物安全工作的关键问题,建立和落实文物安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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