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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五个必须”实现目标任务

2008-10-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杨亮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杨亮)我国的改革发端于农村。30年来,农村改革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取得了极大成功,这主要得益于改革创新。从全局角度和战略高度看,继续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必须在农村改革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为科学规划、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共

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和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提出了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30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实践证明,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国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全面小康。就此,《决定》提出的目标任务涵盖了农村体制改革、现代农业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繁荣农村文化、发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等众多方面。目标任务既全面系统、切实可行,又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比如,就农民增收问题,《决定》提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二○○八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这是目标任务中惟一一个量化指标。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三农”工作的永恒主题,它不但是反映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综合指标,也是农村改革发展成果的集中体现。实现这一目标,今后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要达到5.95%(按不变价计算)。从近年看,这个平均增速是积极稳妥的,实现这个目标也能鼓舞人心。总体看,目标任务对当前抓住发展机遇,把握发展规律,破解发展难题,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在农村。近几年来,我国在农业农村改革方面推出了一些重大举措,如全面取消农业税、建立对农民的补贴制度、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都进一步增添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但是,依然要看到,制约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因素仍然很多。因此,《决定》用了“五个必须”,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原则――

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

惟有如此,才能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把改革创新贯穿在农村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实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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