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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做到“四个积极”

2008-11-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盛克勤 我有话说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这“两个着力”提得极具针对性。本文提出“四个积极”,也许对于人们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无裨益。

一要积极领会发展的“全蕴涵”。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站在

新的历史起点上,用更广阔的视野对发展问题所作出的最新概括,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可喜的是,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人们已经熟知“发展是硬道理”,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手段,也是协调一切利益关系、化解一切矛盾问题的根本途径。现在的问题在于,我们在追求发展速度的同时,必须突出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把满足全体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推动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摆脱单一物质形态和纯粹数据评价的发展观。同时,还应当看到,发展绝不仅是一个经济增长的过程,而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领域全面进步的过程。经过上世纪末叶以来经济高速发展的我国,一方面人们高度肯定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硬道理”,同时也深刻体认到发展绝不是单纯经济与科技层面的使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着力于全方位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全面、不协调、不均衡问题,不断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解决的认识前提。

二要积极探索发展的“新样式”。以什么样的方式发展?应该说一直以来就是一个伴随着发展本身而被人们不断提及的问题。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对此多一些设问和思考。很长一段时间来,一些人总是习惯于按某个地区的某种“模式”来筹划自己的发展。一时间,人家搞什么我也搞什么,人家怎么搞我也怎么搞。于是乎,“先上项目再治环境”、“先搞建设另谈民生”等,几乎成了一些地区的共同路径。铺摊子、上项目,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工作重点,在特定阶段、一定程度上促成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也曾经在强调发展速度的背景下凸显过“一招鲜、吃遍天”的“样式优势”。但是在过去阶段、在别的地区,由他人创造的发展样式,在当时可能是成功的经验,如今以科学发展的要求来衡量,就不一定再适合自己地区今天的发展。更何况,如用客观的态度去反思,这些做法的历史局限已日益凸显,必须尽快转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顺应发展阶段的新变化新要求,以辩证的眼光重新审视、大胆扬弃那些我们所熟悉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勇于冲破阻碍又好又快发展的传统路径和习惯做法。当前,尤其要注意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以协调经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基本准则,坚决摆脱过去那种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低产出”为主要特征的粗放发展方式,使经济发展建立在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消耗降低、环境改善的基础之上。值得注意的是,发展样式总是与特定历史阶段、特定地域条件相联系,因此不具有普适的借鉴价值。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样式,必须紧密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大胆探索,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科学发展要求、体现时代特征、具有地域特色的发展新路。这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具备的思想方法。

三要积极消弭发展的“负效应”。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从一度濒于崩溃的边缘发展到总量跃至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三,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奇迹当然令人骄傲,但是,与这些发展辉煌相伴而生的,还有令人焦虑的“隐忧”:比如,我国单位GDP能源消耗大约相当于日本的7.2倍、德国的5.62倍、美国的3.52倍、印度的1.18倍、世界平均水平的3.28倍,高能耗、高排放导致的环境问题日益恶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极度脆弱。此外,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依然明显,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趋势亟待扭转,社会保障体系急需健全完善,社会管理滞后,就业形势严峻,等等。当然,这些问题有的是发展中的问题,属“成长的烦恼”,但它们也无一例外的属于前一周期中粗放发展方式所必然导致的“负面效应”。正视问题才能解决矛盾。能否有效消弭这些发展中的“负效应”,不仅事关科学发展目标的实现,也直接决定了人民群众在多大程度上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各级干部在新一轮发展中最能也最应该有所作为的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求各级干部积极创新思路,在发展实践中积极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求得更好发展,既不断化解当前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困难,又努力消除前轮发展中遗留的“负效应”。这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应该具备的负责精神。

四要积极建树发展的“软绩效”。发展观与政绩观紧密相连。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观。过去,受传统发展观的影响,我们不少干部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片面地理解为以GDP为中心,专注于搞开发、上项目,习惯于抓产值、要数字,热衷于追求“短、平、快”的轰动效应,重硬件建设,好形象工程,以至于“宽马路”、“大广场”、“高楼房”等“显性”、“硬性”成果,一度成为评判发展成效和干部政绩的主要标尺。当然,这在一定意义上也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一种必然,如果以现时的标准去苛求当时、甚至过于指责,那不是唯物主义者应有的态度。但是,在科学发展成为发展导向的新形势下,如果仍旧死守这些片面的政绩观不放,继续见物不见人,重物化建设而轻权益关注、价值塑造,那也不是唯物主义者应有的认知态度,更不是共产党人应有的觉悟水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求各级干部能自觉克服发展上的“短视”、“弱视”,克服工作中的急功近利,在重视提升“硬件”发展水平、追求“显性”发展绩效的同时,更加注重培育长远竞争力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把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那些惠及长远、惠及群众、惠及子孙后代的“软绩效”上来,努力追求经济社会更持久、更长远的发展。尤其要以“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民生情怀,常怀爱民之心、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高度重视、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医疗、就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利益问题,尽最大努力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这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应该登上的境界高度。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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