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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作风问题需靠制度力量

2008-12-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钟一苇 我有话说
11月28日媒体报道,湖南岳阳市出台了一个文件,题目颇有些独树一帜――《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换状态就换人”的实施意见》。“不换状态就换人”,通俗易懂,又语气坚决。在实际执行中,岳阳103名干部因为“不在状态”,受到不同程度的批评处分。

机关干部在上班时间炒股、聊天、玩游戏等消极无为、慵懒怠工现象

,并不是岳阳的特例,而是一些机关单位的通病。岳阳将这些现象概括为“不在状态”,并以具体列举的方式加以明细,再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督察和惩戒,最后将结果公之于众,整个处理程序是比较完整的。假以时日,那些“不在状态”的现象必当得到一定的遏制。

不过,“不换状态就换人”虽有雷霆万钧之势,但在执行的过程中,是否同样会陷入“不在状态”的泥潭?比如,岳阳将“固步自封”、“狭隘小气”等8种情形26种表现,列入“不在状态”的范围。那么“8种情形26种表现”之外的“不在状态”,就可能规避惩戒。再者,“固步自封”、“狭隘小气”之类的提法,尺度上也不容易掌握。一名干部到底“自封”、“小气”到什么程度才算“不在状态”?若问题的发现尚属模棱两可,措施执行的效果便不容乐观。

在岳阳此举之前,一些地方已经实施过类似的整风措施,有的地方甚至还用过偷拍加公布的方式严厉惩处工作作风问题,但实际效果却不尽如人意。总体来说,多数整治措施往往以“风暴”形式出现,“风暴”过后,一切又照常如旧。

一个人作风慵懒也许是“思想觉悟”问题,但一些人的“不在状态”必然有制度上的原因。因此,解决作风问题,最重要的不是靠突击行动图一时之快,而要着眼于长远,在制度建设与完善上取得实质进步。其中,尤需强调的是完善公众民主监督的制度。纠正机关作风,内部自上而下的督导是重要的,但外部的公众监督更不可或缺。无论是利用现有的规章制度,还是创立新的制度渠道,都应将公众监督引入到具体的措施中来。干部的作风好不好,公众最有发言权。让机关干部真正感受到民意的压力,并时刻准备以良好的状态服务公众,这当是作风建设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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