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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过快上涨态势基本得到控制

2008-12-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赵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4日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茅今天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稳定物价工作的报告时表示:“去年5月份以来,国务院采取了抑制不合理需求,扶持生产保障供应,加强监管,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一系列综合性政策措施,随着政策效果逐渐显现,市场供求状况明显好转,物价过快上涨的
态势基本得到控制。”

去年5月份以来,以猪肉、食用植物油价格大幅上涨推动食品类价格过快上涨为主要标志,价格总水平出现较大幅度上升。2007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4.8%。今年上半年,价格总水平一度高位攀升,其中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到8.7%,为十余年来的月度最高涨幅。

张茅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价格过快上涨对国民经济和群众生活的影响。国务院相继采取了多项措施控制物价过快上涨。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抑制不合理需求。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去年以来,多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控制贷款规模过度扩张;增强汇率弹性,多次调低或取消出口退税率、开征或调高出口关税与暂定关税;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提高环保收费标准,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

――扶持生产,保障供应。去年以来,先后出台多项扶持粮食、生猪、油料、奶业生产的具体措施;两次提高2008年粮食最低收购价,三次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全年累计增加补贴资金440亿元;稳定粮食、化肥等重要商品价格和市场供应;两次调高成品油价格;两次调整电力价格,保障电力生产。

――加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对粮、油、奶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了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市场监管专项督查;出台了对发电用煤价格的临时干预措施;雨雪冰冻和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期间,全面清理并减免鲜活农产品运输销售环节收费;严格控制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大了价格行政执法力度,查处了一批串通案件,有效遏制了乱涨价势头。

――提高保障和救济标准,努力缓解价格上涨对群众生活影响。去年以来,多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增加城乡低保人员临时生活补贴。今年调整成品油、电力价格时,配套出台了对公益性行业和困难群体的财政补贴政策。

“目前,价格过快上涨的压力已经明显缓解,从今年5月份开始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连续7个月出现回落。但是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加深,我国价格总水平下行加快,稳定物价工作任务仍然艰巨”张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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