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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将获生活补贴 中央财政90多亿元已下拨

2009-01-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白英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10日电(记者白英)为进一步提高低收入群众收入水平,拉动低收入群体消费需求,妥善安排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国务院决定在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等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所需资金90多亿元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目前这笔资金已下拨到地方。

据介绍,此次发放一次性生

活补贴的对象范围为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人员共7400多万人。补贴标准分别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建国前入党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

民政部、财政部要求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全力以赴,确保春节前将中央给困难群众的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要加强对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发放范围,规范发放程序,做到资金发放公正、公平、透明,确保专款专用;在做好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同时,密切关注其他低收入人员的生活状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妥善措施予以必要救助。

目前我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200多万人,农村五保对象530多万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640多万人。为缓解消费品价格上涨对这部分群体生活的影响,民政部、财政部于2008年1月1日和7月1日分两次提高了城乡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10月1日调整了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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