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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七年规划发布实施

2009-01-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林英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11日电国土资源部日前在京宣布,《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已由国务院批准实施。《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围绕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切实巩

固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矿产资源基础,明确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的目标任务。到2010年,要新发现约6个亿吨级油田和6―8个千亿方级气田,新发现和评价大型重要矿产地约120处;2011-2015年新发现约10个亿吨级油田和8-10个千亿方级气田,新发现和评价大型重要矿产地约200处。到2015年,煤炭产量达到33亿吨以上,石油2亿吨以上,天然气1600亿立方米以上,地面抽采煤层气100亿立方米,铁、铜、铝土矿、钾盐、铅锌等重要矿产的国内保障程度保持现有水平或得到提高。到2015年,全国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0%以上;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平均提高约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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