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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流动青年权益状况堪忧

2009-01-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庆环 我有话说

上海市静安寺社区综合党委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建立楼宇党员服务点,把支部建在楼宇上,使在外企和民企工作而流动性强的青年党员有了“家”。图为延安西路华侨大厦商务楼联合党支部的流动青年在网

上过组织生活。

金定根摄

今天,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流动青少年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课题组发布调查结果表明,涌动的打工潮、持续高涨的城市就业倾向,使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流动人口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群体,其中,25岁以下的流动青年因权益侵害与违法犯罪问题屡见报端,备受瞩目。

相关专家学者在2007-2008年期间开展了对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成都、郑州、沈阳8个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城市25岁以下流动青少年权益状况及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研究,为我们解析了目前我国流动青年在学习教育、工作就业、身心健康、恋爱婚姻、困难救助等方面的基本状况。

流动主要为挣钱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

调查显示,流动青年中六成以上是进城务工的农村青年,流动的主要原因是外出挣钱(56.2%),其次是出去见世面(23.7%)和到外地读书(20.4%),受教育程度以初、高中学历为主,初次流出的年龄在18岁左右,流入某一城市后,他们中的大多数会在当地居留较长一段时间。

流动青年主要在社会服务、制造和餐饮等行业就业,以普通雇员为主,仅有9.4%是个体户或私营老板。他们日平均工作时间偏长,最近一年里每天工作时间平均为9.38小时,每天工作时间最长的达到17小时,月平均收入偏低,约为1284.89元,但大多数月收入在800―1200元之间,总体上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与本地人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此外,他们当中44.4%的人称无论是平时还是节假日加班都不能得到加班费。

另外,六成以上流动青年在找工作过程中有过被拒绝的经历,影响其找到工作的主要原因是技能水平、学历和工作经验。他们更换工作的比例和频率较高:33.5%在最近一年中更换过工作,其中,47.5%换过2―4次。他们当中37.7%没有与用人单位订立过劳动用工合同,在订立过合同的人中,95.9%是书面合同,但其中有18.5%并不持有合同原件。

居住环境较差快乐感较低

调查显示,半数以上的流动青年在流入地租房住,他们的居住环境总体上较差,61.4%称在居住地没有安全感,仅15%左右的人觉得生活轻松愉快。

相当多的流动青年面临某些生活不方便的问题:洗澡不方便(36.7%)、通风设施不好(19.5%)、上厕所不方便(18.6%),电路老化(11.7%)等;居住地的外部环境总体也比较差,存在诸多不宜居住的问题:卫生环境差(66.2%)、公共设施破损(60.9%)、居民私搭乱建(57.5%)、没有工作人员管理(57.6%)等。

对于自己目前的生活,接受调查的流动青年中32.3%觉得生活很辛苦,压力大,31.4%觉得虽然苦点累点,但很快活,29.2%认为生活平淡,14.1%认为生活烦躁郁闷,8.1%是无聊混日子,只有15.4%认为过得轻松愉快。尽管如此,大多数流动青年认为流入地的生活好于之前在家乡的生活。

对于自己最担心的问题,38.4%的流动青年表示是失业或找不到工作,38.0%表示是生活没有保障,33.6%表示是工伤或意外事故,33.4%表示是住房,29.2%表示是生病。

期望继续教育闲暇生活质量低

调查显示,流动青年中参加过职业培训的比例不高,有30.7%没有参加过任何培训。他们接受继续教育的需求较高,92%的人希望得到培训或接受进一步教育,其中74.1%希望获得劳动技能方面的培训,67.7%希望进行专业技能学习,65.5%希望提高学历水平,43.7%希望获得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28.6%希望得到找工作方面的培训,但较少的可支配收入和时间妨碍了他们这一需求的满足。

另外,流动青年的闲暇活动以睡觉和看电视为主,较低的收入和有限的业余时间影响了他们闲暇生活的质量。调查显示,流动青年下班后比较常见的活动主要包括:睡觉(50.1%)、看电视或听音乐(45.6%)和上网(35.6%)等。“运动锻炼”是他们最不经常从事的活动之一,在某些城市中,“上网、打牌搓麻将”的比例较高,“喝酒”等不健康的休闲方式较为突出,他们的闲暇方式缺乏正确积极的引导。

恋爱以同乡居多非婚同居现象突出

调查显示,流动青年的恋爱对象以同乡居多,收入、家庭条件、学历水平是影响其婚恋的主要问题,“过于看重个人收入”是他们遇到的首要问题(66.2%)。

非婚同居现象在流动青年中突出。本次调查的流动青年中已婚的占15.8%,而有过性生活经历的却占到43.5%。大多数流动青年(87.6%)在性活动中能够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但在面对婚姻与性的问题时也存在一定的困惑。学历低的人反映“缺少性知识的”的比例更高,而学历高的人反映“性观念过于开放”的比例更高。

与普通流动青年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违法犯罪经历的流动青年,他们在性行为和性道德方面问题更为突出,他们的初次性行为年龄平均为16.9岁,最早的为12岁,平均性伴侣个数为3.87个,六成以上的违法犯罪流动青年性伴侣不专一,初次性行为年龄较小,研究者认为,他们在性行为与性道德上的偏差值得警惕。

成以上亚健康存在心理抑郁

调查显示,50.3%的流动青年存在不同程度的亚健康症状,较为常见。44.2%的流动青年报告自己出现过某方面的心理抑郁,其中比较常见是:“几乎每天疲劳或者无精打采”(16.5%),“几乎每天大部分时间意志消沉”(15.5%),“几乎每天大部分时间对所有事情明显感觉兴趣不大或者不感兴趣”(11.5%),“几乎每天思考或集中注意力能力下降,或者犹豫不决”(11.2%)等。

调查还显示,相当多流动青年工作场所存在影响身心健康的不安全因素和有害因素。31.3%的流动青年反映所在单位基本上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37.8%反映只采取了部分保护措施。

另外,相当比例的流动青年面临饮食健康问题,流动青年在看病就医方面也具有较大随意性。

女性流动青年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新婚期等特殊时期的保护措施严重不足:只有7.4%所在的单位(雇主)在孕期让其休息或减少工作,而在产期,这一比例只有8%,在哺乳期只有3.9%,在新婚期只有11.1%。

还有,流动青年购买社会保险的比例不高、种类不齐,风险意识不强,制度不统一和单位(雇主)的规避影响了他们对社会保险的购买。

社会融合感不强维权意识需增强

流动青年的社会参与程度较低,调查显示,48.7%的流动青年没有参加任何选举活动。他们人际网络与社会支持以血缘、地缘和业缘等关系为主,当他们遇到困难时,61.2%选择向家人或亲戚求助。流动青年存在一定程度的非自愿性和自愿性隔离,社会融合感不强,也缺乏城市归属感,46.3%认为本地人排斥外地人,31.8%与当地居民吵过架,21.8%被当地人辱骂过,21.3%被当地人嘲笑或讽刺过。

调查还显示,流动青年中有一部分人对维护自身权益的态度比较淡漠,权利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另外,他们解决利益纠纷时对法律手段和职能机构的使用和求助较少,主要依靠自己和熟人维护自身权益。

研究者认为,调查显示出我国流动青年的权益保护具有十分突出的现实意义。流动青年面临的种种问题,不仅关乎他们自身的生存发展,关乎众多家庭的幸福安康,而且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有必要将流动青年的权益保护工作纳入整个青少年维权工程之中,作为一项长期、重点专项工作给予落实。

(本报北京1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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