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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批准《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

2009-01-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春友 我有话说
本报阿拉木图1月14日电哈议会下院国际事务、国防和安全委员会14日发表声明称,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日前签署了《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从而使该条约在哈国正式具有法律地位。《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的签署是加强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重要一步,它将有力促进各国在和平利用核能与恢复受放射污染地区的生态环
境等方面的合作,加强世界和地区的和平与安全。

《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由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五国代表于2006年9月8日在哈东部城市塞米巴拉金斯克共同签订。根据条约规定,缔约国不得进行核试验,不得研制、生产、储存核武器及其他核爆炸物,也不得利用其他方式获取并控制核武器。此外,缔约国不得允许其他国家在中亚无核区储存放射性核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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