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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重点建设基层卫生应急机构

2009-01-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胡其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28日电卫生部部长陈竺在日前举行的2009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会议上介绍,5年来我国的卫生应急体系从无到有、从初创到逐步完善,并在有效防范、及时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后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重心要下移,2009年要把市(地)、县级的卫生应急机构建

设作为重点工作加以推进,不断健全中央、省、市(地)、县四级卫生应急工作管理体系。
 
目前,全国31个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近半数的地市、区县卫生局设立了卫生应急办公室,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主体的卫生应急法律法规体系已初步建立,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部门间、地区间、军地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沟通和联防联控机制已经建立。

陈竺表示,我国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才刚刚起步,仍然任重道远。目前全国还有个别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尚未成立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工作机构,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有独立编制卫生应急工作机构的尚不足30%,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还不到20%。基层卫生应急管理机构人员编制不足,且现有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化培训和实践经验,管理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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