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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医保新政惠及百姓

2009-02-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夏斐、通讯员 袁于飞 我有话说
本报武汉2月1日电记者夏斐、通讯员袁于飞近日从武汉市政府获悉,今年武汉已出台“提高政府补贴标准”、“扩大门诊重症病种”和“提高住院费报销比例”三大医保新政策,预计从2月开始实施。到今年9月,武汉高校的数百万大学生也将参加居民医保。

按照新政策,武汉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

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120元,18周岁及以上居民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440元。居民医保在门诊治疗重症和慢性疾病的病种,从3种扩大到10种,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50%给予补助。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和惠民医院住院由60%提高到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由50%提高到6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由40%提高到50%。

武汉市副市长孙亚介绍,武汉高校数百万大学生今年9月也将参加居民医保。大学生缴费水平与中小学相当,每人每年20元;医疗待遇通过门诊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多个层次共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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