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活力,为省直管市县行政体制提供人才支持,根据部署,2009年至2011年,海南选派挂职干部,每批10
海南省委组织部要求,省直单位到市县挂职的干部到任后,要在市县党委和政府或部门班子的领导下,重点协助市县做好行政管理权下放后的规范行使及建立和完善省直管市县行政体制等工作;同时丰富挂职干部的基层工作阅历,增强对加快发展的认识,密切与基层干部群众的联系,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市县到省直单位挂职的干部要学习机关规范、严谨的工作方法和管理经验,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的了解,并将基层工作的实际和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到机关,促进机关与基层的互动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