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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加强地震灾区就业援助

2009-02-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练玉春 余长安 我有话说
“5・12”汶川特大地震造成四川省灾区城镇新增失业人员37.2万人,失地或因灾无法返回原居住地农民达115万人。灾区就业,不仅成为灾区群众急迫的要求,也是四川灾后重建的重要一环。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全国各省(市)和社会各界的无私援助下,进入灾后重建阶段的四川灾区加强就业援助,取得重大进展――截至

2008年11月底,累计帮助8个重灾市(州)109.75万城乡劳动者实现了就业,并为15.49万人发放岗位补贴2.14亿元,为20.57万人发放社保补贴4.4亿元,增强了灾区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信心和决心。

政策扶持拓宽就业渠道

为帮助灾区群众尽快就业,四川省委九届五次全会提出了千方百计促进就业、着力维护社会安稳的工作目标。省委书记刘奇葆、省长蒋巨峰多次就灾区就业援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此,四川省政府建立了就业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具体部署安排就业援助工作,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四川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形成了灾区就业援助政策体系。促使灾区各级党委、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就业援助。

灾后,四川省扩大援助范围,将灾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因灾失去耕地等生产资料的农业劳动者和无法返回原居住地的农业劳动者等都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为拓宽就业渠道,该省把开发就业岗位作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的重要任务,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等促进就业政策,其中仅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就达15万余人、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5.04万户。

落实对口援助协议、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也是四川加强灾区就业援助的重要内容。为此,四川省成立了对口就业援助领导小组,加强与支援省市的协调配合,建立了以县(市)为责任主体、市(州)协调配合、省上支持帮助的对口就业援助工作体系,及时将岗位送到灾区群众身边,有序推进劳务输出工作。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大力开展失业救助,则成为四川省强化就业工作的重点。灾后,四川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通过降低受灾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失业预登记、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措施,保生活、促就业、调控失业。而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则加大对企业的财税、信贷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稳定就业。截至11月底,8个重灾市(州)共为902户企业,8.5万人进行了准失业登记;为5.1万名职工发放培训补助1100万元,为7.6万名失业人员代缴医保费1700万元。

迎难而上做好灾区就业援助

而国际金融经济危机对四川的经济负面影响开始呈现,使全省就业形势更加严峻,灾区就业面临更大的挑战。

截至2008年三季度末,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同比减少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上升0.3个百分点;全省返乡农民工已达75.53万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灾后受损严重。

在重重困难面前,四川省决心迎难而上,并有信心做好就业援助工作,造福灾区群众。信心来自自上而下的政策优势。实践证明,目前的灾区就业援助政策贴民心、顺民意,受到灾区企业和群众的欢迎和拥护。四川省有关方面表示:一定落实好政策,对灾区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并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政策,将就业援助与灾后重建、对口支援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为此,四川省大力推进“在重建中安民,在发展中富民”的战略。在灾后重建中,四川省各地震灾区把扩大就业放在特殊重要的位置,在产业重建中坚持就业优先的原则,积极支持个体私营企业、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落实好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实现恢复重建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四川省还进一步加强与18个支援省市的协调配合,完善对口援助长效机制,进而缓解灾区就业压力、促进灾区社会稳定。目前,各方已经将对口支援省市在灾区援建、新建的项目与安置灾区群众就业结合起来,多途径、尽可能安排灾区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是四川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确定的全省工作总体要求。四川计划努力建设辐射西部、面向全国、融入世界的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灾后,四川省上上下下已经形成了坚定的共识:紧紧围绕总体取向和目标,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把灾区群众的就业与四川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紧紧联系起来,以创业带动就业,不断扩大全省就业规模。而积极的灾后就业援助工作,已经开始显现其优势:逐步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促使全省和灾区就业形势稳定趋好。

灾后重建新进展、新成就、新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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