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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管理标本兼治

2009-02-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 冬文 我有话说
教育收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纠风工作的重点。近年来,山东省东营市通过落实“三不”管理机制:加大教育投入,使学校不用乱收费;完善监管机制,使学校不能乱收费;加大查处力度,使学校不敢乱收费,走出了一条成功的规范教育收费之路。目前,全市三县两区全部被评为“省级教育收费示范县(区)”。2007年6月,
在全国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收费工作交流会上,东营市代表山东省作了典型发言。

加大教育投入,使学校不用乱收费

加大政府教育投入是规范教育收费的治本之策。2001年以来,东营市教育总投入平均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2007年,全市教育总投入20.4亿元,全市人均教育投入达1133元,居山东省之首。稳定增长的教育投入,基本满足了城乡学校正常运转的需要。

“四个统一”保工资。2001年以来,东营教师工资实现“四个统一”:教师工资由县财政统一负担;城乡统一工资标准;统一发放渠道,由定点银行发放;统一发放时间,每月准时入账。为了解决困难乡镇教师工资问题,市政府不断加大市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力度,2004年起,市财政按每年每人8000元的标准,对全市6个贫困乡镇教师工资给予了补助。2006年全市教师工资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其中农村教师工资比城市教师工资每月增补100元。

提高经费保运转。不断提高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水平,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运转。全市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从2001年的33.35元提高到2008年的364.44元,初中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从2001年的29.67元提高到2008年的430.27 元。

完善机制保安全。2001年以来,东营市、县、乡三级政府逐渐建立健全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保障机制,县财政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实行向上级争取一部分,县级财政拨款一部分,乡镇财政承担一部分的多元资金筹措机制,形成了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和维修保障的长效机制。

完善监管机制,使学校不能乱收费

为了预防学校乱收费,东营市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建立起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牢固“防线”。

由市纠风办、教育局牵头,监察、物价、审计、财政、新闻出版等部门参与,建立起了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工合作,齐抓共管。教育系统内部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门人员,加强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的分工协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了教育局长、校长和班主任三级教育收费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教育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构建起了横向协作、纵向贯通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格局。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还专门聘请了50名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社会监督员,随时随地走访、征求群众意见,对教育收费工作进行社会监督。

为了加强对学校财务的监管力度,各县区均成立了教育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学校的一切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财政拨款、专项经费、往来款项、收入开支等均由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核算和监督,三县两区全部实现了“校财局管”。

增强查处力度,使学校不敢乱收费

为了彻底铲除教育乱收费现象,东营市对敢于顶风犯案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各级教育、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做到管好春秋两季开学的收费“关键期”,锁定中小学校长和班主任的收费“关键人”,突出义务教育段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收费“关键校”。每季度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主要领导通过市电台“行风热线”栏目,现场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开通了24小时监督投诉电话和电子投诉信箱,随时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

严格实行乱收费行为“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不护短、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教育投入不足而造成的乱收费,严肃追究政府的责任;对因学校谋求私利而造成的乱收费,依法追究校长和责任人的责任。2004年以来,全市连续3年实现了在省纠风办的“零投诉”。2005年7月,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长田淑兰到东营市就教育廉政建设和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调研,对东营市持续加大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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