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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端不可姑息

2009-02-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钱建强 我有话说

据媒体报道,由中国学者撰写的一组关于药学理论的学术论文,因为涉嫌造假,被国际学术期刊撤销。论文的作者包括某院士、某知名大学药学院院长、该大学药学院药理实验室主任和课题组主要成员。

近些年,学术不端事件时有耳闻,不足为奇,但连“院士”这样级别的人物都牵扯进来,还是让人觉得有些震惊与尴尬

。本来,像“院士”、“实验室主任”之类的学术荣誉和职位,既是学术成就的体现,也是学术道德的象征,拥有这些学术光环的人,自应严于律己,“行为世范”。而如今他们深陷造假丑闻,给当下中国学术生态留下了负面影响。

媒体透露,相关院部在接到相关举报之后,已着手立案调查。我们相信在调查完结之后,本案中的是非曲折当有权威的认定,公众也能藉此获得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另外,作为此案涉及的相关方面,该大学也向有关学术期刊和媒体出具了“情况说明”。不过,令人不解的是,这些说明都将“剽窃”、“一稿多投”等事实,归在一个贺姓作者之上,而其他共同署名的作者“并不知情”。在相关人士表示“校方目前还在继续调查”的情况下,作出这样的“初步结论”,无疑既显得潦草匆忙,又不免给人“护短”的印象。比如,那位贺姓的学者已被解聘,学校既然已经认定造假皆系一人所为,案子就该了结,“继续调查”又从何说起呢?对于校方的回应,有关学者已经有所质疑,这应该引起校方的重视。

公正的结论应建立在严格的调查和清晰的事实之上,不能因为涉案者的身份关系而遭致扭曲。在学术打假上,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任何掩饰和避重就轻都无异于纵容,都不利于学术道德的提升和学术环境的肃清。“院士”之类学术人物涉嫌造假丑闻,自然是一件憾事,对于学术机构以及社会各方来说,都是一种损失。尤其在学术道德上,榜样可能犯下的错误,更是一种不小的打击。然而正因如此,对于重量级学者牵涉其中的学术造假案件,我们更应一丝不苟,澄清事实真相,论定对错责任,并以此彰显端正学术风气的勇气和信心。

学术是“求真”的事业,来不得半点虚假。因而,在学术道德上,学者都应有一些道德“洁癖”,有一种戒慎恐惧的心态。从目前的报道看,此次案件中的相关学者并未公开作出澄清或表态。我们希望,他们能够以负责的态度,站到前台来,对整个事件的是非作一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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