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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排300亿元支持农村发展

2009-02-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景华、吴春燕 我有话说

本报广州2月7日电(记者张景华、吴春燕)日前,广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12年,广东将安排300亿元以上资金,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000 元,2020 年达到1.8万元,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成为全国城乡协调发展的先进省份。

从2009 年至2012 年,广东省省级财政将安排40亿元资金,用于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的培训。结合广东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实施“一户一技能计划”,确保每个农村家庭有一名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力争每年推动100万左右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

为支持农村发展,广东还提出一系列的补偿、奖励、保障政策,包括“逐步建立永久基本农田经济补偿制度”,“逐步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重点粮食、生猪大县的补贴配套资金由省承担”等,这几项政策对调动基层保护耕地和保障主要农产品供应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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