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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试行高校联合招生

2009-02-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高建进 我有话说

本报福州2月7日电(记者高建进)今后,福建部分高校将联合招生,学生可以在任一院校中选修课程,学分能够得到互相认可。今年起,福建7所高校作为试点率先实行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其发展产业的相关专业将实现高校的联合招生。

据悉,首批试点7所院校为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医科

大学、福建中医学院、福建工程学院、江夏学院(筹)和闽江学院。它们都位于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

这7所大学将联合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各校将全面推行以选课制为核心的学分制,建立开放、灵活的学籍管理制度,推行新校区各校之间的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各校将联合创建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实验区,推动不同学校、不同学科的交叉融合,培养既懂经营管理和外语,又有专业特长的复合型人才。各校还将设立跨校互选的辅修专业和双专业、双学位。

试点高校还将搭建课程共享平台,所有课程在师资和教室容量允许的情况下,都将逐步对外开放。学生在教学计划内进行的跨校选课按学分收费,费用不由学生另行支付,而是由学生所在学校进行校际结算。

试点的七院校将整合和优化配置教育资源,通过联合招生、联办专业、共建实验室等,培养相关专业研究生,联合开展工程类专业学位教育及联合培养各类本科层次专门人才。

除了课程学分上的互认外,这7所院校的教师资源、实验室、图书馆等也将实现全面共享。学生今后凭相关证件可借阅各校图书馆的图书或使用实验室做实验,实现各校图书馆、实验室的“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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