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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应“买珠配椟”

2009-02-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高赛 我有话说

新年伊始,家住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农村的于大爷想趁着“家电下乡”的东风,购买一台价格优惠的彩电。但经过和家人仔细商量之后,他却不得不取消了购买计划。

在镇上某家电卖场,经过反复对比,于新武看中了某品牌21?“家电下乡”的彩电,价格为749元,可享受约97元的政府补贴。但经询问,卖场工作人员表示

,“家电下乡”彩电不能赠送室外天线,也不能参与其他优惠活动。

于大爷回到家后和老伴儿仔细算了一笔账,彩电原价749元,政府补贴13%后为651.63元。再加上购买室外天线的价格50元,实际价格为701.63元,比原价优惠47.37元。这样算起来,购买该彩电实际享受到的优惠不是13%,而是6.3%。这让于大爷决定放弃购买计划。

国家为了刺激农村市场消费,实行了一系列优惠补贴政策。这应该是一个皆大欢喜的事情,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电器化,农民如果能够用上电视机、电冰箱、手机、电话、洗衣机、电饭煲、电热水器……生活水平显然将大大提高。特别是在广大农村普及电视机,将极大地提高农村文化生活水平,孩子们可以欢天喜地地看到外面的世界;老人们也不再只是晒太阳聊天消磨时间,而是一家人围坐在电视机边享受天伦之乐。

然而,我国农村地区面积广阔,各地农民生活水平也大相径庭,有的农村地区还在烧柴火煮饭,根本无法使用电饭锅;有的还在点煤油灯,因为村里根本没有通电网,更谈不上用家电;还有的农村根本没有自来水,只能在池塘里洗衣服,更不需要洗衣机;有的甚至连像样的保暖棉被也没有,更买不起空调或取暖器……

家电下乡对部分农民的确是优惠实惠,但是也要农民来承担家电所带来的一系列后续费用,比如:电视机买回来还要再买接收天线,地方台转播有线电视要收费,一年将近200元钱,再加上电费和维修费等也是不小开支。

要农民享受“家电下乡”带来的福利,相关部门需要为此做好配套工作,必须给农民更大的优惠,比如考虑将电视天线、有线电视费、家电服务维修费等电视机的“附加费”同样纳入优惠体系。“买珠”就要“配椟”,切莫让“下乡家电”成为农民家里彰显富贵的摆设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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