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最高法院要求从四个方面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2009-02-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1日电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在今天召开的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立足于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立足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立足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真正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

防变警钟长鸣,把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使人民法院队伍真正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王胜俊强调,在当前形势下,司法廉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能不能严格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五禁”,不仅直接关系人民法院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也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心和信任。法官处理案件往往遇到权力、金钱、美色等各方面的考验。一些法官经受不住考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权钱、权色交易,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如何在挑战和考验越来越多、诱惑和干扰越来越多的新形势下做好法院工作,是我们新时期面临的重大课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已经成为人民法院一项十分重要、非常紧迫的任务。

王胜俊强调,各级法院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要进一步在完善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体制机制上下更大的功夫。特别是要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审判制度,拓展审判、执行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努力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评判,以监督促廉洁。二是进一步规范裁判权的行使,减少和预防自由裁量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明确各类案件的裁判标准,统一司法尺度。三是完善巡视制度,充分发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职能。去年最高法院开始的对高级法院的巡视是个很好的尝试,下一步最高法院将扩大巡视范围,加大巡视力度。各级法院也要建立这项制度,通过派员到下级法院巡视,了解工作情况,接受群众举报,促进工作整改,推动工作发展。四是完善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经常性监督。大力推广在审判、执行等重点岗位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做法,监督法官的日常审判、执行活动。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