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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教活动告结

2009-02-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林英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1日电为期一年的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在各方面的努力下取得累累硕果,达到了预期目标。今天国土资源部与六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总结会,有265个单位、372名同志获通报表扬。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

司法部、国家广电总局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这次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是我国建国以来首次大规模针对基层领导干部展开的国土资源集中法制宣传,全国31个省(区、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335期,总计培训了县(市)、乡(镇)、村级领导干部156.9万人,切实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和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增强了基层干群资源忧患意识,普及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有效探索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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