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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迎势而上保民生

2009-02-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李琳滢 我有话说

本报南京2月12日电南京今年将增发待遇补贴14.5亿元以提高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被征地人员、失业人员和老年居民等近135万人的生活待遇。

此次将得到养老金调整的退休人员涉及53万人,主要调整方法为每人每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0%,在此基础上若增加的标准低于一定水平,还可适当提高调整标准;

此外还适当增加了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的科技人员、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原工商业者、基本养老金或定期生活费低于南京此次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50%的共五类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调整后人均增加水平在150元左右,人均养老金将达每月约1540 元。

其他补助如被征地老年农民生活困难补助费每人每月将增加20元,调整后的补助标准最高为260元,最低不少于120元;失业人员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本人缴费基数相挂钩,多缴多得,今后失业人员能享受的失业金按照本人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标准的40%确定,最低不低于当地低保水平的1.3倍,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水平,新办法实施后,失业金月发放标准将达到640元。

在居民医保方面,新政策对劳动年龄段“其他居民”参保也将实施财政补助,年满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且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无社会保险的人员参加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参保实施的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此外,还降低了参保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住院起付标准,降低了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降低了门诊大病个人自付比例,取消了学生儿童门诊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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