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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保执法力度加强

2009-02-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林英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7日电国家海洋局不断拓展海洋环境保护执法领域,加大执法力度,2008年共开展各类海洋倾废、海洋工程环保和生态保护专项执法20245次,发现违法行为722起,作出行政处罚543件。这是记者从今天闭幕的全国海洋厅局长会议上获悉的。

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说,2008年国家海洋局以《海

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等规章发布为契机,严格执行海洋工程环评报告书核准和海岸工程审核制度,切实贯彻落实污染减排措施,促进工程项目的环境优化。加强了海洋倾废管理工作,初步建立起海洋环保工作服从服务于宏观调控的新机制,取得了一举多赢的效果。在奥运期间派出海监船舶44艘次,累计航程近10万海里,对40余条海底光缆进行了专项执法维护。国家海洋局和山东、青岛、江苏、上海、福建、广西等地政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成功处置了黄海浒苔灾害和广西涠洲岛油污事件。推进海洋环保工作领域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制定并实施了《渤海环境立体监测与动态评价专项》,积极拓展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等监测工作,完成了全国海洋9大类22分项监测工作。全面深化海洋生态监控区工作,实施分区分类的海洋生态调控措施,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等地区还新建了一批国家和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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