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0日电(记者杨亮)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从2009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在全国全面推广。对全国推广和增加品种后的政策效果,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测算认为,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实施4年,预计累计实现销售6亿台(件),拉动国内消费约16000亿元。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惠及全国7亿多农民的
家电下乡政策,是当前经济形势下我国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主要内容就是对农民消费进行直接补贴。自2007年底我国启动家电下乡试点以来,家电下乡政策对农村消费市场的拉动作用正在显现。实施家电下乡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用四年左右时间基本可使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达到城市2000年水平,使城乡家电普及率差距由目前的近20年缩小到10年。据测算,全国农村2亿多户家庭,即使农村家电普及率仅提高1个百分点,每种家电也可以增加200多万台的需求,扩大农村消费的潜力巨大。同时,家电下乡政策也为国内家电企业带来发展契机,通过启动农村家电消费大市场帮助家电行业走出国际金融危机阴影。
目前,财政部已经牵头建立了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宣部等10个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参加,搭建了工作平台。此外,家电下乡联合督查机制也已经形成,敦促各地及相关企业贯彻落实好家电下乡政策。第1次联合督查工作将在3月份展开。
财政部强调,为顺利推进家电下乡工作,还需要健全对相关企业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完善奖励与退出机制,促使企业做好产销与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