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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评估机构应“去行政隶属”

2009-02-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曹继军 我有话说

本报上海2月23日电我国某些地方推行教育评估中介制度已有多年,但由于其“内生性”的逻辑起点,很多问题又回到了原来的状况,管教育、办教育、评估教育其实都是一家。对此,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葛大汇认为,解决这一问题,根本在于培育“去行政隶属”的教育评估机构。

葛大汇说,现在的教育评估机构基本上是从原来的“教委某某所、室”易名而来,其继续施政的职能并未完全消除,这些评估机构只是原“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不同外在形态,教育评估难以做到专业、客观。

葛大汇指出,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将原来的职能部门真正改变为“外部行政委托代理”关系的机构,使之成为“去行政隶属”的独立法人。具体来说,应利用原有的组织框架引入教授及专业联盟等组织进行教育评估,而国家只直接面对评估院、评估中心这样一些“桥梁”或“牵头”性组织,通过它规制并购买中介组织的教育评估服务(公共产品),以实现“管教育、办教育、评估教育”三者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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