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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拍卖圆明园文物

2009-02-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韵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4日电北京时间今天凌晨1时左右,法国巴黎一家法院对中国“追索圆明园流失文物律师团”提交的禁止圆明园流失文物鼠首和兔首铜像拍卖一案进行宣判,驳回原告要求。这意味着,此二件被劫掠出境的中国珍贵文物仍将出现在法国的拍卖场上。对此,国家文物局迅速作出反应,再次严正申明:中国政

府坚决反对拍卖圆明园文物。

国家文物局在申明中说,中国政府坚决反对拍卖圆明园文物等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认为这种行为有悖于相关国际条约的基本精神,将严重损害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和民族感情。申明重申:近代以来西方列强在战争中掠夺的大量中国文物,包括从圆明园掠夺并流失出境的众多珍贵文物,应当归还中国。我国历来主张通过法律和外交手段,按照国际社会处理非法流失文物返还问题的法律框架和原则,依靠国际合作追索非法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2009年2月17日,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致函佳士得公司正式表明强烈反对其拍卖圆明园文物的原则立场,并明确要求撤拍有关文物。近期国内外有关人士以各种形式积极追索和促成圆明园文物回归中国的努力,反映了中国公众和国际社会的普遍呼声。他们希望有关当事人能够理解和尊重中国人民的正当要求,并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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